陸贄 : 其六論兼並之家私斂重於公稅
△其六論兼並之家私斂重於公稅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國之紀綱,在於制度,商農工賈,各有所專,凡在食祿之家,不得與人爭利。此王者所以節財力,礪廉隅,是古今之所同,不可得而變革者也。代理則其道存而不犯,代亂則其制委而不行。
其道存,則貴賤有章,豐殺有度,車服田宅,莫敢僭逾,雖積貨財,無所施設。是以鹹安其分,罕徇貪求。藏不偏多,故物不偏罄,用不偏厚,故人不偏窮。聖王能使禮讓興行,而財用均足,則此道也。
其制委,則法度不守,教化不從,唯貨是崇,唯力是騁,貨力苟備,無欲不成。租販兼並,下錮齊人之業;奉養豐麗,上侔王者之酋。戶蓄群黎,隸役同輩,既濟嗜欲,不虞憲章,肆其貪惏,曷有紀極。天下之物有限,富室之積無涯。養一人而費百人之資,則百人之食不得不乏;富一家而傾千家之產,則千家之業不得不空。舉類推之,則海內空乏之流,亦巳多矣。故前代致有風俗訛靡,氓庶困窮,由此弊也。
今茲之弊,則又甚焉。夫物之不可掩藏,而易以閱視者,莫著乎田宅。臣請又措其宅而勿議,且舉占田一事以言之。古先哲王,疆理天下,百畝之地,號曰一夫,蓋以一夫授田,不得過於百畝也。欲使人無廢業,田無曠耕,人力田疇,二者適足,是以貧弱不至竭涸,富厚不至奢淫,法立事均,斯謂制度。今制度弛紊,疆理隳壞,恣人相吞,無複畔限。
富者兼地數萬畝,貧者無容足之居,依托強豪,以為私屬,貸其種食,賃其田廬,終年服勞,無日休息,罄輸所假,常患不充。有田之家,坐食租稅,貧富懸絕,乃至於斯,厚斂促徵,皆甚公賦。今京畿之內,每田一畝,官稅五升,而私家收租殆有畝至一石者,是二十倍於官稅也。降及中等,租猶半之,是十倍於官稅也。
夫以土地王者之所有,耕稼農夫之所為,而兼並之徒,居然受利。官取其一,私取其十,穡人安得足食,分廩安得廣儲風俗安得不貪財貨安得不壅。昔之為理者,所以明制度而謹經界,豈虛設哉!斯道浸亡,為日巳久,頓欲修整,行之實難,革弊化人,事當有漸。望令百官集議,參酌古今之宜,凡所占田,約為條限,裁減租價,務利貧人。法貴必行,不在深刻。
裕其制以便俗,嚴其令以懲違,微損者餘,稍優不足,損不失富,優可賑窮,此故乃古者安富恤窮之善經,不可舍也。
右臣前月十一日延英奏對,因敘賦稅煩重,百姓因窮,伏奉恩旨,令具條疏聞奏。今且舉其甚者,謹件如前。
臣聞於 《書》 曰:「無輕人事惟難,無安厥位惟危。」此理之所以興也。又曰:「厥後嗣王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此亂之所由始也。以陛下天縱聖哲,事更憂危,夙夜孜孜,誌求致理。往年論及百姓,必為淒然動容,每言朕於蒼生,支體亦無所惜。
臣久叨近侍,亟奉德音,竊謂一代黔黎,必躋富壽之域。昨奏人間疾苦,十分才及二三,聖情巳甚驚疑,皆謂臣言過當。然則愁怨之事,何由上聞,煦育之恩,何由下布?典籍所戒,信而有徵,一虧聖猷,實可深惜。
臣又聞於 《書》 曰:「非知之艱,行之唯艱。」竊惟陛下所以驚疑於微臣之言者,但聞之未熟耳。此乃股肱耳目之任,仰負於陛下,誠所謂知之非艱,尚未足深累聖德也。今則既知之矣,願陛下勿複艱於所行,居安思危,億兆幸甚。謹奏。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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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川安貞 註: 陸宣公全集註. 1 (唐) 陸贄 撰, (日本) 石川安貞 註, 景寛政二年 序, 名古屋永樂屋東四郎等刊本 ( 栗田慶雲堂, 1886 )
http://kindai.ndl.go.jp/info:ndljp/pid/895939
權德輿 : 唐贈兵部尚書宣公陸贄翰苑集序
http://zh.wikisource.org/zh-hant/%E5%94%90%E8%B4%88%E5%85%B5%E9%83%A8%E5%B0%9A%E6%9B%B8%E5%AE%A3%E5%85%AC%E9%99%B8%E8%B4%84%E7%BF%B0%E8%8B%91%E9%9B%86%E5%BA%8F
陸贄 : 陸宣公奏議. 巻第1-12 ( 日本早稲田大学蔵書 )
http://archive.wul.waseda.ac.jp/kosho/i13/i13_00741/
陸贄 :葛氏評点陸宣公奏議. 巻1-4 / 陸贄 撰 ; 葛端調 評点 ; 桑
http://archive.wul.waseda.ac.jp/kosho/bunko11/bunko11_d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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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佔領實錄 occupyc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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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1日 星期五
陸贄 : 其五請以稅茶錢置義倉以備水旱
陸贄 : 其五請以稅茶錢置義倉以備水旱
△其五請以稅茶錢置義倉以備水旱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臣聞仁君在上,則海內無餒殍之人,豈必耕而餉之,爨而食之哉。蓋以慮得其宜,制得其道,致人於歉乏之外,設備於災沴之前,是以年雖大殺,眾不恇懼。夫水時為敗,堯湯被之矣,陰陽相寇,聖何禦哉!所貴堯湯之盛者,在於遭患。能濟耳。凡厥哲後,皆謹循之。
故《王制》 記虞夏殷周四代之法,乃云:「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
《周官》 司徒之屬亦云:「掌鄉裏之委積,以恤艱厄;縣鄙之委積,以待凶荒。」王制既衰,雜以權術。魏用平糴之法,漢置常平之倉,利兼公私,頗亦為便。隋氏立制,始創社倉,終於開皇,人不饑饉。貞觀初,戴胄建積穀備災之議,太宗悅焉,因命有司,詳立條制,所在貯粟,號為義倉。
豐則斂藏,儉則散給,曆高宗之代,五六十載,人賴其資。國步中艱,斯制亦弛。開元之際,漸複修崇。
是知儲積備災,聖王之急務也。《語》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此言君養人以成國,人戴君以成生,上下相成,事如一體。然則古稱九年六年之蓄者,蓋率土臣庶,通為之計耳,固非獨豐公庾,不及編。《記》所謂「雖有凶旱水溢,人無菜色」,良以此也。
後代失典籍備慮之旨,忘先王子愛之心,所蓄糧儲,唯計廩庾。犬彘厭人之食,而不知檢;溝壑委人之骨,而不能恤。
亂興於下,禍延於上,雖有公粟,豈得而食諸!故立國而不先養人,國固不立矣;養人而不先足食,人固不養矣;足食而不先備災,食固不足矣。為官而備者,人必不贍;為人而備者,官必不窮。是故論德昏明,在乎所務本末。務本則其末自遂,務末則其本兼亡,國本於人,安得不務。
頃以寇戎為梗,師旅亟興,惠恤之方,多所未暇,每遇陰陽愆候,年不順成,官司所儲祗給軍食。支計苟有所闕,猶須更取於人,人之凶荒,豈遑賑救。人小乏則求取息利,人大乏則賣鬻田廬。幸逢有年,才儻逋債,斂獲始畢,餱糧巳空,執契擔囊,行複貸假,重重計息,食每不充。倘遇薦饑,遂至顛沛,室家相棄,骨肉分離,乞為奴仆,猶莫之售,或行丐鄽,或縊死道途。
天災流行,四方代有,率計被其害者,每歲常不下一二十州。以陛下為人父母之心,若垂省憂,固足傷惻,幸有可救之道,焉可舍而不念哉?今賦役巳繁,人力巳竭,窮歲汲汲,永無贏餘,課之聚糧終不能致,將樹儲蓄根本,必藉官司助成。陛下誠能為人備災,過聽愚計,不害經費,可垂永圖。近者有司奏請稅茶,歲約得五十萬貫,元敕令貯戶部,用救百姓凶饑,今以蓄糧適副前旨。
望令轉運使總計諸道戶口多少,每年所得稅茶錢,使均融分配各令當道巡院主掌。每至穀麥熟時,即與觀察使計會,散就管內州縣和糴,便於當處置倉收納,每州令錄事參軍專知。仍定觀察判官一人與和糴巡院官同勾當,亦以義倉為名,除賑給百姓已外,一切不得貸便支用。如時當大稔,事至傷農,則優與價錢,廣其糴數,穀若稍貴,糴亦便停,所糴少多,與年上下,準平穀價,恒使得中。每遇災荒,即以賑給,小歉則隨事借貸,大饑則錄奏分頒,許從便宜,務使周濟,循環斂散,遂以為常。
如此,則蓄財息債者,不能耗吾人;聚穀幸災者,無以牟大利。富不至侈,貧不至饑,農不至傷,糴不至貴,一舉事而眾美具,可不務乎。俟人小休,漸勸私積,平糴之法斯在,社倉之制兼行,不出十年之中,必盈三歲之蓄,宏長不巳,升平可期。使一代黎人,永無餒乏,此堯湯所以見稱於千古也。願陛下遵之慕之,繼之齊之。苟能存誠,蔑有不至。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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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川安貞 註: 陸宣公全集註. 1 (唐) 陸贄 撰, (日本) 石川安貞 註, 景寛政二年 序, 名古屋永樂屋東四郎等刊本 ( 栗田慶雲堂, 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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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德輿 : 唐贈兵部尚書宣公陸贄翰苑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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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陸宣公奏議. 巻第1-12 ( 日本早稲田大学蔵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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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葛氏評点陸宣公奏議. 巻1-4 / 陸贄 撰 ; 葛端調 評点 ; 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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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五請以稅茶錢置義倉以備水旱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臣聞仁君在上,則海內無餒殍之人,豈必耕而餉之,爨而食之哉。蓋以慮得其宜,制得其道,致人於歉乏之外,設備於災沴之前,是以年雖大殺,眾不恇懼。夫水時為敗,堯湯被之矣,陰陽相寇,聖何禦哉!所貴堯湯之盛者,在於遭患。能濟耳。凡厥哲後,皆謹循之。
故《王制》 記虞夏殷周四代之法,乃云:「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
《周官》 司徒之屬亦云:「掌鄉裏之委積,以恤艱厄;縣鄙之委積,以待凶荒。」王制既衰,雜以權術。魏用平糴之法,漢置常平之倉,利兼公私,頗亦為便。隋氏立制,始創社倉,終於開皇,人不饑饉。貞觀初,戴胄建積穀備災之議,太宗悅焉,因命有司,詳立條制,所在貯粟,號為義倉。
豐則斂藏,儉則散給,曆高宗之代,五六十載,人賴其資。國步中艱,斯制亦弛。開元之際,漸複修崇。
是知儲積備災,聖王之急務也。《語》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此言君養人以成國,人戴君以成生,上下相成,事如一體。然則古稱九年六年之蓄者,蓋率土臣庶,通為之計耳,固非獨豐公庾,不及編。《記》所謂「雖有凶旱水溢,人無菜色」,良以此也。
後代失典籍備慮之旨,忘先王子愛之心,所蓄糧儲,唯計廩庾。犬彘厭人之食,而不知檢;溝壑委人之骨,而不能恤。
亂興於下,禍延於上,雖有公粟,豈得而食諸!故立國而不先養人,國固不立矣;養人而不先足食,人固不養矣;足食而不先備災,食固不足矣。為官而備者,人必不贍;為人而備者,官必不窮。是故論德昏明,在乎所務本末。務本則其末自遂,務末則其本兼亡,國本於人,安得不務。
頃以寇戎為梗,師旅亟興,惠恤之方,多所未暇,每遇陰陽愆候,年不順成,官司所儲祗給軍食。支計苟有所闕,猶須更取於人,人之凶荒,豈遑賑救。人小乏則求取息利,人大乏則賣鬻田廬。幸逢有年,才儻逋債,斂獲始畢,餱糧巳空,執契擔囊,行複貸假,重重計息,食每不充。倘遇薦饑,遂至顛沛,室家相棄,骨肉分離,乞為奴仆,猶莫之售,或行丐鄽,或縊死道途。
天災流行,四方代有,率計被其害者,每歲常不下一二十州。以陛下為人父母之心,若垂省憂,固足傷惻,幸有可救之道,焉可舍而不念哉?今賦役巳繁,人力巳竭,窮歲汲汲,永無贏餘,課之聚糧終不能致,將樹儲蓄根本,必藉官司助成。陛下誠能為人備災,過聽愚計,不害經費,可垂永圖。近者有司奏請稅茶,歲約得五十萬貫,元敕令貯戶部,用救百姓凶饑,今以蓄糧適副前旨。
望令轉運使總計諸道戶口多少,每年所得稅茶錢,使均融分配各令當道巡院主掌。每至穀麥熟時,即與觀察使計會,散就管內州縣和糴,便於當處置倉收納,每州令錄事參軍專知。仍定觀察判官一人與和糴巡院官同勾當,亦以義倉為名,除賑給百姓已外,一切不得貸便支用。如時當大稔,事至傷農,則優與價錢,廣其糴數,穀若稍貴,糴亦便停,所糴少多,與年上下,準平穀價,恒使得中。每遇災荒,即以賑給,小歉則隨事借貸,大饑則錄奏分頒,許從便宜,務使周濟,循環斂散,遂以為常。
如此,則蓄財息債者,不能耗吾人;聚穀幸災者,無以牟大利。富不至侈,貧不至饑,農不至傷,糴不至貴,一舉事而眾美具,可不務乎。俟人小休,漸勸私積,平糴之法斯在,社倉之制兼行,不出十年之中,必盈三歲之蓄,宏長不巳,升平可期。使一代黎人,永無餒乏,此堯湯所以見稱於千古也。願陛下遵之慕之,繼之齊之。苟能存誠,蔑有不至。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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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川安貞 註: 陸宣公全集註. 1 (唐) 陸贄 撰, (日本) 石川安貞 註, 景寛政二年 序, 名古屋永樂屋東四郎等刊本 ( 栗田慶雲堂, 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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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德輿 : 唐贈兵部尚書宣公陸贄翰苑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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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陸宣公奏議. 巻第1-12 ( 日本早稲田大学蔵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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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葛氏評点陸宣公奏議. 巻1-4 / 陸贄 撰 ; 葛端調 評点 ; 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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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其四論稅期限迫促
陸贄 : 其四論稅期限迫促
△其四論稅期限迫促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建官立國,所以養人也;賦人取財,所以資國也。明君不厚其所資,而害其所養,故必先人事而借其暇力,先家給而斂其餘財。
遂人所營,恤人所乏,借必以度,斂必以時。有度則忘勞,得時則易給。是以官事無闕,人力不殫,公私相全,上下交愛。
古之得眾者,其率用此歟。法制或虧,本末倒置,但務取人以資國,不思立國以養人,非獨徭賦繁多,敻無蠲貸,至於徵收迫促,亦不矜量。蠶事方興,巳輸縑稅;農功未艾,遽斂穀租。
上司之繩責既嚴,下吏之威暴愈促,有者急賣而耗其半直,無者求假而費其倍酬。所係遲速之間,不過月旬之異,一寬稅限,歲歲相承,遲無所妨,速不為益,何急敦逼,重傷疲人。頃緣定稅之初,期約未甚詳悉,旋屬征役多故,複令先限量徵,近雖優延,尚未均濟。望委轉運使與諸道觀察使商議,更詳定徵稅期限聞奏。
各隨當土風俗所便,時候所宜,務於紓人,俾得辦集。所謂惠而不費者,則此類也。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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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川安貞 註: 陸宣公全集註. 1 (唐) 陸贄 撰, (日本) 石川安貞 註, 景寛政二年 序, 名古屋永樂屋東四郎等刊本 ( 栗田慶雲堂, 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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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德輿 : 唐贈兵部尚書宣公陸贄翰苑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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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陸宣公奏議. 巻第1-12 ( 日本早稲田大学蔵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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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葛氏評点陸宣公奏議. 巻1-4 / 陸贄 撰 ; 葛端調 評点 ; 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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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論稅期限迫促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建官立國,所以養人也;賦人取財,所以資國也。明君不厚其所資,而害其所養,故必先人事而借其暇力,先家給而斂其餘財。
遂人所營,恤人所乏,借必以度,斂必以時。有度則忘勞,得時則易給。是以官事無闕,人力不殫,公私相全,上下交愛。
古之得眾者,其率用此歟。法制或虧,本末倒置,但務取人以資國,不思立國以養人,非獨徭賦繁多,敻無蠲貸,至於徵收迫促,亦不矜量。蠶事方興,巳輸縑稅;農功未艾,遽斂穀租。
上司之繩責既嚴,下吏之威暴愈促,有者急賣而耗其半直,無者求假而費其倍酬。所係遲速之間,不過月旬之異,一寬稅限,歲歲相承,遲無所妨,速不為益,何急敦逼,重傷疲人。頃緣定稅之初,期約未甚詳悉,旋屬征役多故,複令先限量徵,近雖優延,尚未均濟。望委轉運使與諸道觀察使商議,更詳定徵稅期限聞奏。
各隨當土風俗所便,時候所宜,務於紓人,俾得辦集。所謂惠而不費者,則此類也。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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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川安貞 註: 陸宣公全集註. 1 (唐) 陸贄 撰, (日本) 石川安貞 註, 景寛政二年 序, 名古屋永樂屋東四郎等刊本 ( 栗田慶雲堂, 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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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德輿 : 唐贈兵部尚書宣公陸贄翰苑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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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陸宣公奏議. 巻第1-12 ( 日本早稲田大学蔵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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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葛氏評点陸宣公奏議. 巻1-4 / 陸贄 撰 ; 葛端調 評点 ; 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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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其三論長吏以增戶加稅辟田為課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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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其三論長吏以增戶加稅辟田為課績
夫欲施教化,立度程,必先域人,使之地著。古之王者,設井田之法,以安其業;立五宗之制,以綴其恩。猶懼其未也,又教之族墳墓,敬桑梓,將以固人之誌,定人之居,俾皆重遷,然可為理。
厥後又督之以出鄉遊惰之禁,糾之以版圖比閱之方,雖訓導漸微,而檢制猶密,曆代因襲,以為彝章,其理也必謹於堤防,其亂也必慢於經界。斯道崇替,與時興衰。
人主失之,則不可禦寰區;守長失之,則不可厘郡邑。理人之要,莫急於茲。頃因兵興,典制弛廢,戶版之紀綱罔緝,土斷之條約不明,恣人浮流,莫克禁止。
縱之則湊集,整之則驚離,恒懷幸心,靡固本業。是以賦稅不一,教令不行,長人者又罕能推忠,恕易地之情,體至公徇國之意。迭行小惠,競誘奸,以傾奪鄰境為智能,以招萃逋逃為理化。
舍彼適此者,既為新收而獲宥;倏忽往來者,又以複業而見優。唯懷土安居,首末不遷者,則使之日重,斂之日加,是令地著之人,恒代惰遊服役,則何異驅之轉徙,教之澆訛。
此由牧宰不克宏通,各私所部之過也。及夫廉使奏課,會府考功,但守常規,不稽時變。
其所以為長吏之能者,大約在於四科:一曰戶口增加,二曰田野墾辟,三曰稅錢長數,四曰徵辦先期。此四者,誠吏職之所崇,然立法齊人,久無不弊。法之所沮,則人飾巧而苟避其網;法之所勸,則人興偽以曲附其文。理之者若不知維禦損益之宜,則巧偽萌生,恒因沮勸而滋矣。夫課吏之法,所貴戶口增加者,豈不以撫字得所,人益阜蕃乎?
今或詭情以誘其奸浮,苛法以析其親族,苟益戶數,務登賞條。所誘者將議薄征,已遽驚散;所析者不勝重稅,又漸流亡。州縣破傷,多起於此。長吏相效以為績,安忍莫懲;齊人相扇以成風,規避轉甚。不究實而務增戶口,有如是之病焉。所貴田野墾辟者,豈不以訓導有術,人皆樂業乎?
今或牽率黎烝,播植荒廢,約以年限,免其地租。苟農夫不增,而墾田欲廣,新畝雖辟,舊佘反蕪。人利免租頗亦從令,年限才滿,複為汙萊,有益煩勞,無增稼穡。不度力而務辟田野,有如是之病焉。
所貴稅錢長數者,豈不以既庶而富,人可加賦乎?今或重困疲羸,力求附益,捶骨瀝髓,隳家取財,苟媚斂之司,以為仕進之路,不恤人而務長稅數,有如是之病焉。所貴徵辦先期者,豈不以物力優贍,人皆樂輸乎?
今或肆毒作威,殘人逞欲,事有常限,因而促之,不量時宜,唯尚強濟,絲不容織,粟不暇舂,矧伊貧虛,能不奔迸,不恕物而務先徵辦,有如是之病焉。然則引人逋逃,蹙人艱窘,唯茲四病,亦有助焉。此由考覈不切事情,而泛循舊轍之過也。
且夫戶口增加,田野墾辟,稅錢長數,徵辦先期,若不以實事驗之,則真偽莫得而辨,將驗之以實,則租賦須加。所加既出於人,固有受其損者,此州若增客戶,彼郡必減居人,增處邀賞,而稅數有加,減處攫罪,而稅數不降。
倘國家所設考課之法,必欲崇於聚斂,則如斯可矣,將有意乎富俗而務理,豈不刺謬歟?當今之要,在於厚人而薄財,損上以益下。下苟利矣,上必安焉,則少損者,所以招大益也。人既厚矣,財必贍焉,則暫薄者。
所以成永厚也。臣愚謂宜申命有司,詳定考績,往貴於加者,今務於減焉。假如一州之中,所稅舊有定額,凡管幾許百姓,複作幾等差科,每等有若幹戶人,每戶出若幹稅物,各令條舉,都數年別一申使司,使司詳覆有憑,然後錄報戶部。
若當管之內,人益阜殷,所定稅額有餘,任其據戶均減,率計減數多少,以為考課等差。其當管稅物通比較,每戶十分減三分者為上課,十分減二分者次焉,十分減一分者又次焉。如或人多流亡,加稅見戶,比校殿罰,法亦如之。
其百姓所出田租則各以去年應輸之數,便為定額,每歲據徵,更不勘責檢巡。增辟者勿益其租廢耕者不降其數,足以誘導墾植,且免妨奪農功,事簡體宏,人必悅勸。每至定戶之際,但據雜產較量,田既自有恒租,不宜更入兩稅。
如此則吏無苟且,俗變澆浮,不督課而人自樂耕,不防閑而眾皆安土。斯亦當今富人固本之要術,在陛下舉而行之。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5%9D%87%E7%AF%80%E8%B3%A6%E7%A8%85%E6%81%A4%E7%99%BE%E5%A7%93%E5%85%AD%E6%A2%9D
石川安貞 註: 陸宣公全集註. 1 (唐) 陸贄 撰, (日本) 石川安貞 註, 景寛政二年 序, 名古屋永樂屋東四郎等刊本 ( 栗田慶雲堂, 1886 )
http://kindai.ndl.go.jp/info:ndljp/pid/895939
權德輿 : 唐贈兵部尚書宣公陸贄翰苑集序
http://zh.wikisource.org/zh-hant/%E5%94%90%E8%B4%88%E5%85%B5%E9%83%A8%E5%B0%9A%E6%9B%B8%E5%AE%A3%E5%85%AC%E9%99%B8%E8%B4%84%E7%BF%B0%E8%8B%91%E9%9B%86%E5%BA%8F
陸贄 : 陸宣公奏議. 巻第1-12 ( 日本早稲田大学蔵書 )
http://archive.wul.waseda.ac.jp/kosho/i13/i13_00741/
陸贄 :葛氏評点陸宣公奏議. 巻1-4 / 陸贄 撰 ; 葛端調 評点 ; 桑
http://archive.wul.waseda.ac.jp/kosho/bunko11/bunko11_d0326/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其三論長吏以增戶加稅辟田為課績
夫欲施教化,立度程,必先域人,使之地著。古之王者,設井田之法,以安其業;立五宗之制,以綴其恩。猶懼其未也,又教之族墳墓,敬桑梓,將以固人之誌,定人之居,俾皆重遷,然可為理。
厥後又督之以出鄉遊惰之禁,糾之以版圖比閱之方,雖訓導漸微,而檢制猶密,曆代因襲,以為彝章,其理也必謹於堤防,其亂也必慢於經界。斯道崇替,與時興衰。
人主失之,則不可禦寰區;守長失之,則不可厘郡邑。理人之要,莫急於茲。頃因兵興,典制弛廢,戶版之紀綱罔緝,土斷之條約不明,恣人浮流,莫克禁止。
縱之則湊集,整之則驚離,恒懷幸心,靡固本業。是以賦稅不一,教令不行,長人者又罕能推忠,恕易地之情,體至公徇國之意。迭行小惠,競誘奸,以傾奪鄰境為智能,以招萃逋逃為理化。
舍彼適此者,既為新收而獲宥;倏忽往來者,又以複業而見優。唯懷土安居,首末不遷者,則使之日重,斂之日加,是令地著之人,恒代惰遊服役,則何異驅之轉徙,教之澆訛。
此由牧宰不克宏通,各私所部之過也。及夫廉使奏課,會府考功,但守常規,不稽時變。
其所以為長吏之能者,大約在於四科:一曰戶口增加,二曰田野墾辟,三曰稅錢長數,四曰徵辦先期。此四者,誠吏職之所崇,然立法齊人,久無不弊。法之所沮,則人飾巧而苟避其網;法之所勸,則人興偽以曲附其文。理之者若不知維禦損益之宜,則巧偽萌生,恒因沮勸而滋矣。夫課吏之法,所貴戶口增加者,豈不以撫字得所,人益阜蕃乎?
今或詭情以誘其奸浮,苛法以析其親族,苟益戶數,務登賞條。所誘者將議薄征,已遽驚散;所析者不勝重稅,又漸流亡。州縣破傷,多起於此。長吏相效以為績,安忍莫懲;齊人相扇以成風,規避轉甚。不究實而務增戶口,有如是之病焉。所貴田野墾辟者,豈不以訓導有術,人皆樂業乎?
今或牽率黎烝,播植荒廢,約以年限,免其地租。苟農夫不增,而墾田欲廣,新畝雖辟,舊佘反蕪。人利免租頗亦從令,年限才滿,複為汙萊,有益煩勞,無增稼穡。不度力而務辟田野,有如是之病焉。
所貴稅錢長數者,豈不以既庶而富,人可加賦乎?今或重困疲羸,力求附益,捶骨瀝髓,隳家取財,苟媚斂之司,以為仕進之路,不恤人而務長稅數,有如是之病焉。所貴徵辦先期者,豈不以物力優贍,人皆樂輸乎?
今或肆毒作威,殘人逞欲,事有常限,因而促之,不量時宜,唯尚強濟,絲不容織,粟不暇舂,矧伊貧虛,能不奔迸,不恕物而務先徵辦,有如是之病焉。然則引人逋逃,蹙人艱窘,唯茲四病,亦有助焉。此由考覈不切事情,而泛循舊轍之過也。
且夫戶口增加,田野墾辟,稅錢長數,徵辦先期,若不以實事驗之,則真偽莫得而辨,將驗之以實,則租賦須加。所加既出於人,固有受其損者,此州若增客戶,彼郡必減居人,增處邀賞,而稅數有加,減處攫罪,而稅數不降。
倘國家所設考課之法,必欲崇於聚斂,則如斯可矣,將有意乎富俗而務理,豈不刺謬歟?當今之要,在於厚人而薄財,損上以益下。下苟利矣,上必安焉,則少損者,所以招大益也。人既厚矣,財必贍焉,則暫薄者。
所以成永厚也。臣愚謂宜申命有司,詳定考績,往貴於加者,今務於減焉。假如一州之中,所稅舊有定額,凡管幾許百姓,複作幾等差科,每等有若幹戶人,每戶出若幹稅物,各令條舉,都數年別一申使司,使司詳覆有憑,然後錄報戶部。
若當管之內,人益阜殷,所定稅額有餘,任其據戶均減,率計減數多少,以為考課等差。其當管稅物通比較,每戶十分減三分者為上課,十分減二分者次焉,十分減一分者又次焉。如或人多流亡,加稅見戶,比校殿罰,法亦如之。
其百姓所出田租則各以去年應輸之數,便為定額,每歲據徵,更不勘責檢巡。增辟者勿益其租廢耕者不降其數,足以誘導墾植,且免妨奪農功,事簡體宏,人必悅勸。每至定戶之際,但據雜產較量,田既自有恒租,不宜更入兩稅。
如此則吏無苟且,俗變澆浮,不督課而人自樂耕,不防閑而眾皆安土。斯亦當今富人固本之要術,在陛下舉而行之。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5%9D%87%E7%AF%80%E8%B3%A6%E7%A8%85%E6%81%A4%E7%99%BE%E5%A7%93%E5%85%AD%E6%A2%9D
石川安貞 註: 陸宣公全集註. 1 (唐) 陸贄 撰, (日本) 石川安貞 註, 景寛政二年 序, 名古屋永樂屋東四郎等刊本 ( 栗田慶雲堂, 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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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德輿 : 唐贈兵部尚書宣公陸贄翰苑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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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陸宣公奏議. 巻第1-12 ( 日本早稲田大学蔵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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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葛氏評点陸宣公奏議. 巻1-4 / 陸贄 撰 ; 葛端調 評点 ; 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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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其二請兩稅以布帛為額不計錢數
陸贄 : 其二請兩稅以布帛為額不計錢數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其二請兩稅以布帛為額不計錢數
夫國家之制賦稅也,必先導以厚生之業,而後取其什一焉。其所取也,量人之力,任土之宜,非力之所出則不徵,非土之所有則不貢,謂之通法,曆代常行。
大凡生於天地之間,而五材之用為急。五材者,金木水火土也。水火不資於作為,金木自產於山澤,唯土爰播植,非力不成,衣食之源,皆出於此。
故可以勉人功定賦入者,惟布麻繒纊與百穀焉。先王懼物之貴賤失平,而人之交易難準,又立貨泉之法,以節輕重之宜,斂散弛張,必由於是。蓋禦財之大柄,為國之利權,守之在官,不以任下。
然則穀帛者,人之所為也;錢貨者,官之所為也。人之所為者,故租稅取焉;官之所為者,故賦斂舍焉。此又事理著明者也,是以國朝著令,稽古作程,所取於人,不逾其分。租出穀,庸出絹,調雜出繒纊布麻,非此族也,不在賦法。
列聖遺典,粲然可徵,曷常有禁人鑄錢,而以錢為賦者也。今之兩稅,獨異舊章,違任土之通方,效算緡,之末法,不稽事理,不揆人功,但估資產為差,便以錢穀定稅,臨時折徵雜物,每歲色目頗殊。
唯計求得之利宜,靡論供,辦之難易,所徵非所業,所業非所徵。遂或增價以買其所無,減價以賣其所有,一增一減,耗損已多。且百姓所營,唯在耕織,人力之作為有限,物價之貴賤無恒。
而乃定稅計錢,折錢納物,是將有限之產,以奉無恒之輸。納物賤則供稅之所出漸多,多則人力不給;納物貴則收稅之所入漸少,少則國用不充。公私二途,常不兼濟,以此為法,未之前聞。往者初定兩稅之時,百姓納絹一匹,折錢三千二百百文,大率萬錢,為絹三匹。價計稍貴,數則不多。
及乎頒給軍裝,計數而不計價,此所謂稅入少而國用不充者也。近者百姓納絹一匹,折錢一千五六百文,大率萬錢,為絹六匹。價既轉賤,數則漸加,向之蠶織不殊,而所輸尚欲過倍,此所謂供稅多而人力不給者也。
今欲不甚改法,而精救災害者,在乎約循典制,而以時變損益之。臣謂宜令所司,勘會諸州府初納兩稅年絹布定估比類當今時價,加賤減貴,酌取其中,總計合稅之錢,折為布帛之數,仍依庸調舊制,各隨鄉土所宜。
某州某年定出稅布若幹端,某州某年定出稅絹若幹匹,其有絁綿雜貨,亦隨所出定名,勿更計錢,以為稅數。如此,則土有常制,人有常輸,眾皆知上令之不遷,於是一其心而專其業。應出布麻者,則務於紡績;供綿絹者,則事於蠶桑。
日作月營,自然便習,各修家技,綿足供官。無求人假手之勞,無賤鬻貴買之費,無暴徵急辦之弊,無易常改作之煩。物甚賤而人之所出不加,物其貴而官之所入不減,是以家給而國足,事均而法行,此直稍循令典之舊規,固非創制之可疑者也。
然蚩蚩之俗,罕究事情,好騁異端,妄行沮議。
臣請假為問答,以備討論,陛下誠有意乎憐湣蒼生,將務救恤,但垂聽覽,必有可行。
議者若曰:「每歲經費所資,大抵皆納錢數,若令以布帛為額,是命支計無憑。」
答曰:「國初約法已來,常賦率由布帛輸,二甲子制用不愆,何獨當今則難支計。且經費之大,其流有三:軍食一也,軍衣二也,內外官月俸及諸色資課三也。軍衣固在於布帛,軍食又限於地租其計錢為數者,獨月俸資課而已。
制祿唯不計錢,故三代以食人眾寡為差,兩漢以石數多少為秩。蓋以錢者官府之權貨,祿者吏屬之常資,以常徇權,則豐約之度不得恒於家;以權為常,則輕重之柄不得專於國。
故先王制祿以食,而平貨以錢,然後國有權而家有節矣。況今饋餉方廣,倉儲未豐,盡複古規,或慮不足。若但據群官月俸之等,隨百役資課之差,各依錢數少多,折為布帛定數,某官月給俸絹若幹匹,某役月給資布若幹端。
所給色目精粗,有司明立條例,便為恒制,更不計錢。物甚賤而官之所給不加,物甚貴而私之所稟不減,官私有準,何利如之。生人大端,衣食為切,有職田以供食,有俸絹以供衣,從事之家,固足自給,以茲制事,誰曰不然。夫然,則國之用財,多是布帛,定以為賦,複何所傷。」
議者曰:「 吏祿軍裝,雖頒布粟,至於以時斂糴,用權物價重輕,是必須錢,於何取給?」
答曰:「古之聖人,所以取山澤之蘊材,作泉布之寶貨,國專其利,而不與人共之者,蓋為此也。物賤由乎錢少,少則重,重則加鑄而散之使輕;物貴由乎錢多,多則輕,輕則作法而斂之使重。是乃物之貴賤,係於錢之多少;錢之多少,在於官之盈縮。官失其守,反求於人,人不得鑄錢,而限令供稅,是使貧者破產,而假資於富有之室,富者蓄貨,而竊行於輕重之權。
下困齊人,上虧利柄,今之所病,諒在於斯。誠宜廣即山殖貨之功,峻用銅為器之禁,苟制持得所,則錢不乏矣。有糶鹽以入其直,有榷酒以納其資,苟消息合宜,則錢可收矣。錢可收,固可以斂輕為重;錢不乏,固可以散重為輕。弛張在官,何所不可,慮無所給,是未知方。」
議者若曰:「 自定兩稅以來,恒使計錢納物,物價漸賤,所納漸多,出給之時,又增虛估廣求羨利,以贍庫錢。歲計月支,猶患不足,今若定供布帛,出納以平,軍國之資,無乃有闕?」
答曰:「自天寶以後,師旅數起,法度消亡。肅宗撥滔天之災,而急於功賞;先帝邁含垢之德,而緩於糾繩。由是用頗殷繁,俗亦靡弊,公賦巳重,別獻繼興;別獻既行,私賂競長。誅求刻剝,日長月滋,積累以至於大曆之間,所謂取之極甚者也。今既總收極甚之數,定為兩稅矣;所定別獻之類,複在數外矣;間緣軍用不給,巳嚐加徵矣;近屬折納價錢,則又多獲矣。
比於大曆極甚之數,殆將再益其倍焉。複幸年穀屢豐,兵車少息,而用常不足,其故何哉?蓋以事逐情生,費從事廣,物有劑而用無節,夫安得不乏乎!苟能黜其情,約其用,非但可以布帛為稅,雖更減其稅亦可也;苟務逞其情,侈其用,非但行今重稅之不足,雖更加其稅亦不足也。
夫地力之生物有大數,人力之成物有大限,取之有度,用之有節,則常足;取之無度,用之無節,則常不足。生物之豐敗由天,用物之多少由人,是以聖王立程,量入為出,雖遇災難,下無困窮。
理化既衰,則乃反是,量出為入,不恤所無。故魯哀公問,年饑,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以盍徹。桀用天下而不足,湯用七十裏而有餘,是乃用之盈虛,在節與不節耳。不節則雖盈必竭,能節則雖虛必盈。衛文公承滅國之餘,建新徙之業,革車不過三十乘,豈不甚殆哉!而能衣大布,冠大帛,約巳率下,通商務農,卒以富強,見稱載籍。
漢文帝接秦項積久傷夷之弊,繼高呂革創多事之時,家國虛殘,日不暇給,而能恭儉節用,靜事息人。服弋綈,履革舄,卻駿馬而不禦,罷露台而不修,屢賜田租以厚烝庶,遂使戶口蕃息,百物阜殷。
乃至鄉曲宴遊,乘牝牸者不得赴會;子孫生長,或有積數十歲不識市廛;禦府之錢,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紅腐而不可食。國富於上,人安於下,生享遐福,沒垂令名,人到於今稱其仁賢,可謂盛矣。
太宗文皇帝收合板蕩,再造寰區,武德年中,革車屢動,繼以災歉,人多流離。貞觀之初,薦屬霜旱,自關輔綿及三河之地,米價騰貴,鬥易一縑,道路之間,餒殍相藉。太宗敦行儉約,撫養困窮,視人如傷,勞徠不倦。
百姓有鬻男女者,出禦府金帛,贖還其家。嚴禁貪殘,慎節徭賦,弛不急之用,省無事之官,黜損乘輿,斥出宮女。太宗嚐有氣疾,百官以大內卑濕,請營一閣以居,尚憚煩勞,竟不之許。是以至誠上感,淳化下敷,四方大和,百穀連稔。
貞觀八年以後,米鬥至四五錢,俗阜休行,人知義讓,行旅萬裏,或不齎糧。故人到於今,談帝王之盛,則必先太宗之聖功;論理道之崇,則必慕貞觀之故事。此三君者,其經始豈不艱窘哉?皆以嗇用愛人,竟獲豐福,是所謂能節雖虛必盈之效也。
秦始皇據崤函之固,藉雄富之業,專力農戰,廣收材豪,故能芟滅暴強,宰制天下。功成誌滿,自謂有泰山之安,貪欲熾然,以為六合莫予違也。於是發閭左之戍,徵太半之賦,進諫者謂之宣謗,恤隱者謂之收恩,故徵發未終,而宗社已泯。
漢武帝遇時運理平之會,承文景勤儉之積,內廣興作,外張甲兵,侈汰無窮,遂致殫竭。大搜財貨,算及舟車,遠近騷然,幾至顛覆。賴武帝英姿大度,付任以能,納諫無疑,改過不吝,下哀痛之詔,罷征伐之勞,封丞相為富民侯,以示休息,邦本搖而複定,帝祚危而再安。隋氏因周室平齊之資,府庫充實,開皇之際,理尚清廉,是時公私豐饒,議者以比漢之文景。
煬帝嗣位,肆行驕奢,竭耗生靈,不知止息,海內怨叛,以至於亡。此三君者,其所憑藉,豈不豐厚哉!
此皆以縱欲殘人,竟致蹙喪,是所謂不節則雖盈必竭之效也。秦隋不悟而遂滅,漢武中悔而獲存,乃知懲與不懲、覺與不覺,其於得失相遠,複有存滅之殊,安可不思,安可不懼。
今人窮日甚,國用歲加,不時節量,其勢必蹙,而議者但憂財利之不足,罔慮安危之不持。若然者,則太宗漢文之德曷見稱?
秦皇隋煬之敗靡足戒,唯欲是逞,複何規哉。幸屬休明,將期致理,急聚斂而忽於勤恤,固非聖代之所宜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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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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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川安貞 註: 陸宣公全集註. 1 (唐) 陸贄 撰, (日本) 石川安貞 註, 景寛政二年 序, 名古屋永樂屋東四郎等刊本 ( 栗田慶雲堂, 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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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德輿 : 唐贈兵部尚書宣公陸贄翰苑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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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陸宣公奏議. 巻第1-12 ( 日本早稲田大学蔵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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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葛氏評点陸宣公奏議. 巻1-4 / 陸贄 撰 ; 葛端調 評点 ; 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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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其二請兩稅以布帛為額不計錢數
夫國家之制賦稅也,必先導以厚生之業,而後取其什一焉。其所取也,量人之力,任土之宜,非力之所出則不徵,非土之所有則不貢,謂之通法,曆代常行。
大凡生於天地之間,而五材之用為急。五材者,金木水火土也。水火不資於作為,金木自產於山澤,唯土爰播植,非力不成,衣食之源,皆出於此。
故可以勉人功定賦入者,惟布麻繒纊與百穀焉。先王懼物之貴賤失平,而人之交易難準,又立貨泉之法,以節輕重之宜,斂散弛張,必由於是。蓋禦財之大柄,為國之利權,守之在官,不以任下。
然則穀帛者,人之所為也;錢貨者,官之所為也。人之所為者,故租稅取焉;官之所為者,故賦斂舍焉。此又事理著明者也,是以國朝著令,稽古作程,所取於人,不逾其分。租出穀,庸出絹,調雜出繒纊布麻,非此族也,不在賦法。
列聖遺典,粲然可徵,曷常有禁人鑄錢,而以錢為賦者也。今之兩稅,獨異舊章,違任土之通方,效算緡,之末法,不稽事理,不揆人功,但估資產為差,便以錢穀定稅,臨時折徵雜物,每歲色目頗殊。
唯計求得之利宜,靡論供,辦之難易,所徵非所業,所業非所徵。遂或增價以買其所無,減價以賣其所有,一增一減,耗損已多。且百姓所營,唯在耕織,人力之作為有限,物價之貴賤無恒。
而乃定稅計錢,折錢納物,是將有限之產,以奉無恒之輸。納物賤則供稅之所出漸多,多則人力不給;納物貴則收稅之所入漸少,少則國用不充。公私二途,常不兼濟,以此為法,未之前聞。往者初定兩稅之時,百姓納絹一匹,折錢三千二百百文,大率萬錢,為絹三匹。價計稍貴,數則不多。
及乎頒給軍裝,計數而不計價,此所謂稅入少而國用不充者也。近者百姓納絹一匹,折錢一千五六百文,大率萬錢,為絹六匹。價既轉賤,數則漸加,向之蠶織不殊,而所輸尚欲過倍,此所謂供稅多而人力不給者也。
今欲不甚改法,而精救災害者,在乎約循典制,而以時變損益之。臣謂宜令所司,勘會諸州府初納兩稅年絹布定估比類當今時價,加賤減貴,酌取其中,總計合稅之錢,折為布帛之數,仍依庸調舊制,各隨鄉土所宜。
某州某年定出稅布若幹端,某州某年定出稅絹若幹匹,其有絁綿雜貨,亦隨所出定名,勿更計錢,以為稅數。如此,則土有常制,人有常輸,眾皆知上令之不遷,於是一其心而專其業。應出布麻者,則務於紡績;供綿絹者,則事於蠶桑。
日作月營,自然便習,各修家技,綿足供官。無求人假手之勞,無賤鬻貴買之費,無暴徵急辦之弊,無易常改作之煩。物甚賤而人之所出不加,物其貴而官之所入不減,是以家給而國足,事均而法行,此直稍循令典之舊規,固非創制之可疑者也。
然蚩蚩之俗,罕究事情,好騁異端,妄行沮議。
臣請假為問答,以備討論,陛下誠有意乎憐湣蒼生,將務救恤,但垂聽覽,必有可行。
議者若曰:「每歲經費所資,大抵皆納錢數,若令以布帛為額,是命支計無憑。」
答曰:「國初約法已來,常賦率由布帛輸,二甲子制用不愆,何獨當今則難支計。且經費之大,其流有三:軍食一也,軍衣二也,內外官月俸及諸色資課三也。軍衣固在於布帛,軍食又限於地租其計錢為數者,獨月俸資課而已。
制祿唯不計錢,故三代以食人眾寡為差,兩漢以石數多少為秩。蓋以錢者官府之權貨,祿者吏屬之常資,以常徇權,則豐約之度不得恒於家;以權為常,則輕重之柄不得專於國。
故先王制祿以食,而平貨以錢,然後國有權而家有節矣。況今饋餉方廣,倉儲未豐,盡複古規,或慮不足。若但據群官月俸之等,隨百役資課之差,各依錢數少多,折為布帛定數,某官月給俸絹若幹匹,某役月給資布若幹端。
所給色目精粗,有司明立條例,便為恒制,更不計錢。物甚賤而官之所給不加,物甚貴而私之所稟不減,官私有準,何利如之。生人大端,衣食為切,有職田以供食,有俸絹以供衣,從事之家,固足自給,以茲制事,誰曰不然。夫然,則國之用財,多是布帛,定以為賦,複何所傷。」
議者曰:「 吏祿軍裝,雖頒布粟,至於以時斂糴,用權物價重輕,是必須錢,於何取給?」
答曰:「古之聖人,所以取山澤之蘊材,作泉布之寶貨,國專其利,而不與人共之者,蓋為此也。物賤由乎錢少,少則重,重則加鑄而散之使輕;物貴由乎錢多,多則輕,輕則作法而斂之使重。是乃物之貴賤,係於錢之多少;錢之多少,在於官之盈縮。官失其守,反求於人,人不得鑄錢,而限令供稅,是使貧者破產,而假資於富有之室,富者蓄貨,而竊行於輕重之權。
下困齊人,上虧利柄,今之所病,諒在於斯。誠宜廣即山殖貨之功,峻用銅為器之禁,苟制持得所,則錢不乏矣。有糶鹽以入其直,有榷酒以納其資,苟消息合宜,則錢可收矣。錢可收,固可以斂輕為重;錢不乏,固可以散重為輕。弛張在官,何所不可,慮無所給,是未知方。」
議者若曰:「 自定兩稅以來,恒使計錢納物,物價漸賤,所納漸多,出給之時,又增虛估廣求羨利,以贍庫錢。歲計月支,猶患不足,今若定供布帛,出納以平,軍國之資,無乃有闕?」
答曰:「自天寶以後,師旅數起,法度消亡。肅宗撥滔天之災,而急於功賞;先帝邁含垢之德,而緩於糾繩。由是用頗殷繁,俗亦靡弊,公賦巳重,別獻繼興;別獻既行,私賂競長。誅求刻剝,日長月滋,積累以至於大曆之間,所謂取之極甚者也。今既總收極甚之數,定為兩稅矣;所定別獻之類,複在數外矣;間緣軍用不給,巳嚐加徵矣;近屬折納價錢,則又多獲矣。
比於大曆極甚之數,殆將再益其倍焉。複幸年穀屢豐,兵車少息,而用常不足,其故何哉?蓋以事逐情生,費從事廣,物有劑而用無節,夫安得不乏乎!苟能黜其情,約其用,非但可以布帛為稅,雖更減其稅亦可也;苟務逞其情,侈其用,非但行今重稅之不足,雖更加其稅亦不足也。
夫地力之生物有大數,人力之成物有大限,取之有度,用之有節,則常足;取之無度,用之無節,則常不足。生物之豐敗由天,用物之多少由人,是以聖王立程,量入為出,雖遇災難,下無困窮。
理化既衰,則乃反是,量出為入,不恤所無。故魯哀公問,年饑,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以盍徹。桀用天下而不足,湯用七十裏而有餘,是乃用之盈虛,在節與不節耳。不節則雖盈必竭,能節則雖虛必盈。衛文公承滅國之餘,建新徙之業,革車不過三十乘,豈不甚殆哉!而能衣大布,冠大帛,約巳率下,通商務農,卒以富強,見稱載籍。
漢文帝接秦項積久傷夷之弊,繼高呂革創多事之時,家國虛殘,日不暇給,而能恭儉節用,靜事息人。服弋綈,履革舄,卻駿馬而不禦,罷露台而不修,屢賜田租以厚烝庶,遂使戶口蕃息,百物阜殷。
乃至鄉曲宴遊,乘牝牸者不得赴會;子孫生長,或有積數十歲不識市廛;禦府之錢,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紅腐而不可食。國富於上,人安於下,生享遐福,沒垂令名,人到於今稱其仁賢,可謂盛矣。
太宗文皇帝收合板蕩,再造寰區,武德年中,革車屢動,繼以災歉,人多流離。貞觀之初,薦屬霜旱,自關輔綿及三河之地,米價騰貴,鬥易一縑,道路之間,餒殍相藉。太宗敦行儉約,撫養困窮,視人如傷,勞徠不倦。
百姓有鬻男女者,出禦府金帛,贖還其家。嚴禁貪殘,慎節徭賦,弛不急之用,省無事之官,黜損乘輿,斥出宮女。太宗嚐有氣疾,百官以大內卑濕,請營一閣以居,尚憚煩勞,竟不之許。是以至誠上感,淳化下敷,四方大和,百穀連稔。
貞觀八年以後,米鬥至四五錢,俗阜休行,人知義讓,行旅萬裏,或不齎糧。故人到於今,談帝王之盛,則必先太宗之聖功;論理道之崇,則必慕貞觀之故事。此三君者,其經始豈不艱窘哉?皆以嗇用愛人,竟獲豐福,是所謂能節雖虛必盈之效也。
秦始皇據崤函之固,藉雄富之業,專力農戰,廣收材豪,故能芟滅暴強,宰制天下。功成誌滿,自謂有泰山之安,貪欲熾然,以為六合莫予違也。於是發閭左之戍,徵太半之賦,進諫者謂之宣謗,恤隱者謂之收恩,故徵發未終,而宗社已泯。
漢武帝遇時運理平之會,承文景勤儉之積,內廣興作,外張甲兵,侈汰無窮,遂致殫竭。大搜財貨,算及舟車,遠近騷然,幾至顛覆。賴武帝英姿大度,付任以能,納諫無疑,改過不吝,下哀痛之詔,罷征伐之勞,封丞相為富民侯,以示休息,邦本搖而複定,帝祚危而再安。隋氏因周室平齊之資,府庫充實,開皇之際,理尚清廉,是時公私豐饒,議者以比漢之文景。
煬帝嗣位,肆行驕奢,竭耗生靈,不知止息,海內怨叛,以至於亡。此三君者,其所憑藉,豈不豐厚哉!
此皆以縱欲殘人,竟致蹙喪,是所謂不節則雖盈必竭之效也。秦隋不悟而遂滅,漢武中悔而獲存,乃知懲與不懲、覺與不覺,其於得失相遠,複有存滅之殊,安可不思,安可不懼。
今人窮日甚,國用歲加,不時節量,其勢必蹙,而議者但憂財利之不足,罔慮安危之不持。若然者,則太宗漢文之德曷見稱?
秦皇隋煬之敗靡足戒,唯欲是逞,複何規哉。幸屬休明,將期致理,急聚斂而忽於勤恤,固非聖代之所宜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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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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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川安貞 註: 陸宣公全集註. 1 (唐) 陸贄 撰, (日本) 石川安貞 註, 景寛政二年 序, 名古屋永樂屋東四郎等刊本 ( 栗田慶雲堂, 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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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德輿 : 唐贈兵部尚書宣公陸贄翰苑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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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陸宣公奏議. 巻第1-12 ( 日本早稲田大学蔵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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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葛氏評点陸宣公奏議. 巻1-4 / 陸贄 撰 ; 葛端調 評点 ; 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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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其一論兩稅之弊須有厘革
國朝著令,賦役這法有三:一曰租,二曰調,三曰庸。古者一井之地,九夫共之,公田在中,藉而不稅。私田不善則非吏,公田不善則非民。事頗纖微,難於防檢,春秋之際,已不能行。
故國家襲其要而去其煩,丁男一人,授田百畝,但歲納租稅二石而已。言以公田假人,而收其租入,故謂之租。古者任土之宜,以奠賦法。國家就因往制,簡而一之,每丁各隨鄉土所出,歲輸若絹若綾若絁,共二丈,綿三兩。其無蠶桑之處,則輸布二丈五尺,麻三斤,以其據丁戶,調而取之,故謂之調。
古者用人之力,歲不過三日,後代多事,其增十之。國家斟酌物宜,立為中制,每丁一歲定役二旬,若不役則收其庸,日準三尺,以其出絹而當庸直,故謂之庸。此三道者,皆宗本前哲之規模,參考曆代之利害,其取法也遠,其立意也深,其斂財也均,其域人也固,其裁規也簡,其備慮也周。有田則有租有家則有調,有身則有庸。
天下為家,法制均一,雖欲轉徙,莫容其奸。故人無搖心,而事有定制。
以之厚生,則不隄防而家業可久;以之成務,則不較閱而眾寡可知;以之為理,則法不煩而教化行;以之成賦,則下不困而上用足。三代創制,百王是程,雖維禦損益之術小殊,而其義則一也。
天寶季歲,羯胡亂華,海內波搖,兆庶雲擾,版圖隳於避地,賦法壤於奉軍。建中之初,再造百度,執事者知弊之宜革,而所作兼失其源,知簡之可從,而所操不得其要。舊患雖減,新沴複滋,救跛成痿,展轉增劇。
凡欲拯其積弊,須窮致弊之由,時弊則但理其時,法弊則全革其法,而又揆新校舊,慮遠圖難。規略未詳悉,固不果行;利害非相懸,固不苟變。所為必當,基悔乃亡。若好革而不知原始要終,斯皆以弊易弊者也。至如賦役舊法,乃是聖祖典章,行之百年,人以為便。
兵興之後,供億不恒,乘急誅求,漸隳經制,此所謂時之弊,非法弊也。時有弊而未理,法無弊而已更,埽庸調之成規,創兩稅之新制,立意且爽,彌綸又疏,竭耗編,日日滋甚。
夫作法裕於人,未有不得人者也;作法裕於財,未有不失人者也。陛下初膺寶位,思致理平,誕發德音,哀痛流弊,念徵役之煩重,憫烝黎之困窮,分命使臣,敷揚惠化。誠宜損上益下,嗇用節財,窒侈欲以蕩其貪風,息冗費以紓其厚斂。
而乃搜摘郡邑,劾驗簿書,每州各取大曆中一年科率錢穀數最多者,便為兩稅定額。此乃采非法之權令,以為經制;總無名之暴賦,以立恒規。是務取財,豈雲恤隱?作法而不以裕人拯病為本,得非立意且爽者乎!
夫財之所生,必因人力,工而能勤則豐富,拙而兼惰則窶空。是以先王之制賦入也,必以丁夫為本,無求於力分之外,無貸於力分之內。故不以務穡增其稅,不以輟稼減其租,則播種多;不以殖產厚其征,不以流寓免其調,則地著固;不以飭勵重其役,不以窳怠蠲其庸,則功力勤。
如是,然後能使人安其居,盡其力,相觀而化,時靡遁心,雖有惰遊不率之人,亦巳懲矣。兩稅之立,則異於斯,唯以資產為宗,不以丁身為本。資產少者則其稅少,資產多者則其稅多,曾不悟資產之中,事情不一:有藏於襟懷囊篋,物雖貴而人莫能窺;有積於場輔囤倉,直雖輕而眾以為富;有流通蕃息之貨,數雖寡而計日收贏;有廬舍器用之資,價雖高而終歲無利。
如此之比,其流實繁,一概計估算緡,宜其失平長偽。由是務輕費而樂轉徙者,恒脫於徭稅,敦本業而樹居產者,每困於徵求。此乃誘之為奸,<區支>之避役,力用不得不弛,風俗不得不訛,閭井不得不殘,賦入不得不闕。複以創制之首,不務齊平但令本道本州。
各依舊額徵稅。軍興已久,事例不常,供應有煩簡之殊,牧守有能否之異,所在徭賦,輕重相懸。既成新規,須懲積弊,化之所在,足使無偏,減重分輕,是將均濟。
而乃急於聚斂,懼或蠲除,不量物力所堪,唯以舊額為準。舊重之處,流亡益多;舊輕之鄉,歸附益眾。有流亡,則已重者攤徵轉重;有歸附,則巳輕者散出轉輕。高下相傾,勢何能止。又以謀始之際,不立科條,分遣使臣,凡十餘輩,專行其意,各制一隅。
遂使人殊見,道異法,低昂不類,緩急不倫。逮至複命於朝,竟無類會裁處,其於蹖駁,胡可勝言。利害相形,事尤非便,作法而不以究微防患為慮,得非彌綸又疏者乎!立意且爽,彌綸又疏,凡厥疲人,已嬰其弊。就加保育,猶懼不支,況複亟繚棼絲,重傷宿痏,其為擾病,抑又甚焉。請為陛下舉其尤者六七端,則人之困窮固可知矣。
大曆中,紀綱廢弛,百事從權,至於率稅少多,皆在牧守裁制。邦賦既無定限,官私懼有闕供,每至徵配之初,例必廣張名數,以備不時之命。且為施惠之資。應用朋餘,則遂減放。增損既由郡邑,消息易協物宜,故法雖久刓,而人未甚瘁。及總雜徵虛數,友為兩稅恒規,悉登地官,鹹係經費,計奏一定,有加無除,此則人益困窮,其事一也。
本懲賦斂繁重,所以變舊從新,新法既行,巳重於舊。旋屬征討,國用不充,複以供軍為名,每貫加徵二百,當道或增戎旅,又許量事取資,詔敕皆謂權宜,悉令事畢停罷。息兵巳久,加稅如初。此則人益困窮,其事二也。
定稅之數,皆計緡錢,納稅之時,多配綾絹。往者納絹一匹,當錢三千二三百文,今者納絹一匹,當錢一千五六百文,往輸其一者,今過於二矣。雖官非增賦,而私已倍輸,此則人益困窮,其事三也。
諸州稅務,送至上都,度支頒給群司,例皆增長本價,而又繆稱折估抑使剝徵,奸吏因緣,得行侵奪,所獲殊寡,所據殊多。此則人益困窮,其事四也。稅法之重若是,既於已極之中,而複有奉進宣索之繁,尚在其外。方嶽頗拘於成例,莫敢闕供;朝典又束以彝章,不許別稅。綺麗之飾,紈素之饒,非從地生,非自天降,若不出編戶之筋力膏髓,將安所取哉。於是有巧避微文,曲承睿旨,變徵役以召雇之目,換科配以和市之名,廣其課而狹償其庸,精其入而粗計其直。
以召雇為目而捕之,不得不來;以和市為名而迫之,不得不出。其為妨抑,特甚常徭。此則人益困窮,其事五也。
大曆中,非法賦斂,急備供軍,折估宣索進奉之類者,既並收入兩稅矣。今於兩稅之外,非法之事,複又並存。此則人益困窮,其事六也。建中定稅之始,諸道己不均齊,其後或吏理失宜,或兵賦偏重,或癘疾鍾害,或水旱薦災,田裏荒蕪,戶口減耗。牧守苟避於殿責,罕盡申聞,所司姑務於取求,莫肯矜恤。
遂於逃死闕乏稅額,累加見在疲。一室巳空,四鄰繼盡,漸行增廣,何由自存。此則人益困窮,其事七也。
自至德訖於大曆,二十年餘,兵亂相乘,海內罷弊。幸遇鄰陛下紹膺寶運,憂濟生靈,誕敷聖謨,痛矯前弊,重愛人節用之旨,宣輕徭薄賦之名。率土烝黎,感涕相賀,延頸企踵,鹹以為太平可期。既而制失其中,斂從其重,頗乖始望,已沮群心。因之以兵甲,而煩暴之取轉加;繼之以獻求,而靜約之風浸靡。臣所知者,才梗槩耳,而人益困窮之事,已有七焉,臣所不知,何啻於此。
陛下倘追思大曆中所聞人聞疾苦,而又有此七事,重增於前,則人之無聊,不問可悉。昔魯哀公問於有若曰:「年饑,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曰:「 盍徹乎!」哀公曰:「 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
有若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孔子曰:「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而無怨,節而無貧,和而無寡,安而無傾。」
漢文恤患救災,則命郡國無來獻。是以人為本,以財為末,人安則財贍,本固則邦寧。今百姓艱窮,非止不足;稅額類例,非止不均;求取繁多,非止來獻;誠可哀憫,亦可憂危。此而不圖,何者為急?聖情重慎,每戒作為,伏知貴欲因循,不敢盡求厘革,且去其太甚,亦足小休。望令所司與宰臣參量,據每年支用色目中,有不急者、無益者罷廢之;有過制者、廣費者減節之。
遂以罷減之資,回給要切之用。其百姓稅錢,因軍興每貫加徵二百者,下詔停之,用複其言。俾人知信,下之化上,不令而行。諸道權宜加徵,亦當自請蠲放,如是,則困窮之中,
十緩其二三矣。供禦之物,各有典司,任土之宜,各有常貢。過此以往,複何所須?
假欲崇飾燕居,儲備賜與,天子之貴,寧憂乏財。但敕有司,何求不給,豈必旁延進獻,別徇營求。減德市私,傷風敗法,因依縱擾,為害最深。陛下臨禦之初,已宏清淨之化,下無曲獻,上絕私求。
近歲以來,稍渝前旨,今但滌,除流誤,振起聖猷,則淳風再興,賄道中寢。雖有貪饕之輩,曷由複肆侵漁,州郡羨財,亦將焉往?若不上輸王府,理須下紓疲人,如是,則困窮之中,十又緩其四五矣。
所定稅物估價,合依當處月平。百姓輸納之時,累經州縣簡閱,事或涉於奸冒,過則不在戶人,重重剝徵,理甚無謂。望令所司,應諸州府送稅物到京,但與色樣相符,不得虛稱折估如。濫惡尤甚。給用不充,惟罪元納官司,亦勿更徵百姓。根本既自端靜,權葉無因動搖,如是,則困窮之中,十又緩其二三矣。然後據每年見供賦稅之處,詳諭詔旨,鹹俾均平。
每道各令知兩稅判官一人赴京,與度支類會參定,通計戶數,以配稅錢,輕重之間,大約可準。而雙量土地之沃瘠計物產之少多,倫比諸州,定為兩等。
州等下者,其每戶配錢之數少;州等高者,其每戶配錢之數多。多少已差,悉令折衷。仍委觀察使更於當管所配錢數之內,均融處置,務盡事宜。就於一管之中,輕重不得偏並,雖或未盡齊一,決當不甚低昂。既免擾人,且不變法。粗均勞逸,足救凋殘。非但徵賦易供,亦冀逋逃漸息。俟稍寧阜,更擇所宜。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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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川安貞 註: 陸宣公全集註. 1 (唐) 陸贄 撰, (日本) 石川安貞 註, 景寛政二年 序, 名古屋永樂屋東四郎等刊本 ( 栗田慶雲堂, 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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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德輿 : 唐贈兵部尚書宣公陸贄翰苑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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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陸宣公奏議. 巻第1-12 ( 日本早稲田大学蔵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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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葛氏評点陸宣公奏議. 巻1-4 / 陸贄 撰 ; 葛端調 評点 ; 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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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論兩稅之弊須有厘革
國朝著令,賦役這法有三:一曰租,二曰調,三曰庸。古者一井之地,九夫共之,公田在中,藉而不稅。私田不善則非吏,公田不善則非民。事頗纖微,難於防檢,春秋之際,已不能行。
故國家襲其要而去其煩,丁男一人,授田百畝,但歲納租稅二石而已。言以公田假人,而收其租入,故謂之租。古者任土之宜,以奠賦法。國家就因往制,簡而一之,每丁各隨鄉土所出,歲輸若絹若綾若絁,共二丈,綿三兩。其無蠶桑之處,則輸布二丈五尺,麻三斤,以其據丁戶,調而取之,故謂之調。
古者用人之力,歲不過三日,後代多事,其增十之。國家斟酌物宜,立為中制,每丁一歲定役二旬,若不役則收其庸,日準三尺,以其出絹而當庸直,故謂之庸。此三道者,皆宗本前哲之規模,參考曆代之利害,其取法也遠,其立意也深,其斂財也均,其域人也固,其裁規也簡,其備慮也周。有田則有租有家則有調,有身則有庸。
天下為家,法制均一,雖欲轉徙,莫容其奸。故人無搖心,而事有定制。
以之厚生,則不隄防而家業可久;以之成務,則不較閱而眾寡可知;以之為理,則法不煩而教化行;以之成賦,則下不困而上用足。三代創制,百王是程,雖維禦損益之術小殊,而其義則一也。
天寶季歲,羯胡亂華,海內波搖,兆庶雲擾,版圖隳於避地,賦法壤於奉軍。建中之初,再造百度,執事者知弊之宜革,而所作兼失其源,知簡之可從,而所操不得其要。舊患雖減,新沴複滋,救跛成痿,展轉增劇。
凡欲拯其積弊,須窮致弊之由,時弊則但理其時,法弊則全革其法,而又揆新校舊,慮遠圖難。規略未詳悉,固不果行;利害非相懸,固不苟變。所為必當,基悔乃亡。若好革而不知原始要終,斯皆以弊易弊者也。至如賦役舊法,乃是聖祖典章,行之百年,人以為便。
兵興之後,供億不恒,乘急誅求,漸隳經制,此所謂時之弊,非法弊也。時有弊而未理,法無弊而已更,埽庸調之成規,創兩稅之新制,立意且爽,彌綸又疏,竭耗編,日日滋甚。
夫作法裕於人,未有不得人者也;作法裕於財,未有不失人者也。陛下初膺寶位,思致理平,誕發德音,哀痛流弊,念徵役之煩重,憫烝黎之困窮,分命使臣,敷揚惠化。誠宜損上益下,嗇用節財,窒侈欲以蕩其貪風,息冗費以紓其厚斂。
而乃搜摘郡邑,劾驗簿書,每州各取大曆中一年科率錢穀數最多者,便為兩稅定額。此乃采非法之權令,以為經制;總無名之暴賦,以立恒規。是務取財,豈雲恤隱?作法而不以裕人拯病為本,得非立意且爽者乎!
夫財之所生,必因人力,工而能勤則豐富,拙而兼惰則窶空。是以先王之制賦入也,必以丁夫為本,無求於力分之外,無貸於力分之內。故不以務穡增其稅,不以輟稼減其租,則播種多;不以殖產厚其征,不以流寓免其調,則地著固;不以飭勵重其役,不以窳怠蠲其庸,則功力勤。
如是,然後能使人安其居,盡其力,相觀而化,時靡遁心,雖有惰遊不率之人,亦巳懲矣。兩稅之立,則異於斯,唯以資產為宗,不以丁身為本。資產少者則其稅少,資產多者則其稅多,曾不悟資產之中,事情不一:有藏於襟懷囊篋,物雖貴而人莫能窺;有積於場輔囤倉,直雖輕而眾以為富;有流通蕃息之貨,數雖寡而計日收贏;有廬舍器用之資,價雖高而終歲無利。
如此之比,其流實繁,一概計估算緡,宜其失平長偽。由是務輕費而樂轉徙者,恒脫於徭稅,敦本業而樹居產者,每困於徵求。此乃誘之為奸,<區支>之避役,力用不得不弛,風俗不得不訛,閭井不得不殘,賦入不得不闕。複以創制之首,不務齊平但令本道本州。
各依舊額徵稅。軍興已久,事例不常,供應有煩簡之殊,牧守有能否之異,所在徭賦,輕重相懸。既成新規,須懲積弊,化之所在,足使無偏,減重分輕,是將均濟。
而乃急於聚斂,懼或蠲除,不量物力所堪,唯以舊額為準。舊重之處,流亡益多;舊輕之鄉,歸附益眾。有流亡,則已重者攤徵轉重;有歸附,則巳輕者散出轉輕。高下相傾,勢何能止。又以謀始之際,不立科條,分遣使臣,凡十餘輩,專行其意,各制一隅。
遂使人殊見,道異法,低昂不類,緩急不倫。逮至複命於朝,竟無類會裁處,其於蹖駁,胡可勝言。利害相形,事尤非便,作法而不以究微防患為慮,得非彌綸又疏者乎!立意且爽,彌綸又疏,凡厥疲人,已嬰其弊。就加保育,猶懼不支,況複亟繚棼絲,重傷宿痏,其為擾病,抑又甚焉。請為陛下舉其尤者六七端,則人之困窮固可知矣。
大曆中,紀綱廢弛,百事從權,至於率稅少多,皆在牧守裁制。邦賦既無定限,官私懼有闕供,每至徵配之初,例必廣張名數,以備不時之命。且為施惠之資。應用朋餘,則遂減放。增損既由郡邑,消息易協物宜,故法雖久刓,而人未甚瘁。及總雜徵虛數,友為兩稅恒規,悉登地官,鹹係經費,計奏一定,有加無除,此則人益困窮,其事一也。
本懲賦斂繁重,所以變舊從新,新法既行,巳重於舊。旋屬征討,國用不充,複以供軍為名,每貫加徵二百,當道或增戎旅,又許量事取資,詔敕皆謂權宜,悉令事畢停罷。息兵巳久,加稅如初。此則人益困窮,其事二也。
定稅之數,皆計緡錢,納稅之時,多配綾絹。往者納絹一匹,當錢三千二三百文,今者納絹一匹,當錢一千五六百文,往輸其一者,今過於二矣。雖官非增賦,而私已倍輸,此則人益困窮,其事三也。
諸州稅務,送至上都,度支頒給群司,例皆增長本價,而又繆稱折估抑使剝徵,奸吏因緣,得行侵奪,所獲殊寡,所據殊多。此則人益困窮,其事四也。稅法之重若是,既於已極之中,而複有奉進宣索之繁,尚在其外。方嶽頗拘於成例,莫敢闕供;朝典又束以彝章,不許別稅。綺麗之飾,紈素之饒,非從地生,非自天降,若不出編戶之筋力膏髓,將安所取哉。於是有巧避微文,曲承睿旨,變徵役以召雇之目,換科配以和市之名,廣其課而狹償其庸,精其入而粗計其直。
以召雇為目而捕之,不得不來;以和市為名而迫之,不得不出。其為妨抑,特甚常徭。此則人益困窮,其事五也。
大曆中,非法賦斂,急備供軍,折估宣索進奉之類者,既並收入兩稅矣。今於兩稅之外,非法之事,複又並存。此則人益困窮,其事六也。建中定稅之始,諸道己不均齊,其後或吏理失宜,或兵賦偏重,或癘疾鍾害,或水旱薦災,田裏荒蕪,戶口減耗。牧守苟避於殿責,罕盡申聞,所司姑務於取求,莫肯矜恤。
遂於逃死闕乏稅額,累加見在疲。一室巳空,四鄰繼盡,漸行增廣,何由自存。此則人益困窮,其事七也。
自至德訖於大曆,二十年餘,兵亂相乘,海內罷弊。幸遇鄰陛下紹膺寶運,憂濟生靈,誕敷聖謨,痛矯前弊,重愛人節用之旨,宣輕徭薄賦之名。率土烝黎,感涕相賀,延頸企踵,鹹以為太平可期。既而制失其中,斂從其重,頗乖始望,已沮群心。因之以兵甲,而煩暴之取轉加;繼之以獻求,而靜約之風浸靡。臣所知者,才梗槩耳,而人益困窮之事,已有七焉,臣所不知,何啻於此。
陛下倘追思大曆中所聞人聞疾苦,而又有此七事,重增於前,則人之無聊,不問可悉。昔魯哀公問於有若曰:「年饑,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曰:「 盍徹乎!」哀公曰:「 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
有若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孔子曰:「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而無怨,節而無貧,和而無寡,安而無傾。」
漢文恤患救災,則命郡國無來獻。是以人為本,以財為末,人安則財贍,本固則邦寧。今百姓艱窮,非止不足;稅額類例,非止不均;求取繁多,非止來獻;誠可哀憫,亦可憂危。此而不圖,何者為急?聖情重慎,每戒作為,伏知貴欲因循,不敢盡求厘革,且去其太甚,亦足小休。望令所司與宰臣參量,據每年支用色目中,有不急者、無益者罷廢之;有過制者、廣費者減節之。
遂以罷減之資,回給要切之用。其百姓稅錢,因軍興每貫加徵二百者,下詔停之,用複其言。俾人知信,下之化上,不令而行。諸道權宜加徵,亦當自請蠲放,如是,則困窮之中,
十緩其二三矣。供禦之物,各有典司,任土之宜,各有常貢。過此以往,複何所須?
假欲崇飾燕居,儲備賜與,天子之貴,寧憂乏財。但敕有司,何求不給,豈必旁延進獻,別徇營求。減德市私,傷風敗法,因依縱擾,為害最深。陛下臨禦之初,已宏清淨之化,下無曲獻,上絕私求。
近歲以來,稍渝前旨,今但滌,除流誤,振起聖猷,則淳風再興,賄道中寢。雖有貪饕之輩,曷由複肆侵漁,州郡羨財,亦將焉往?若不上輸王府,理須下紓疲人,如是,則困窮之中,十又緩其四五矣。
所定稅物估價,合依當處月平。百姓輸納之時,累經州縣簡閱,事或涉於奸冒,過則不在戶人,重重剝徵,理甚無謂。望令所司,應諸州府送稅物到京,但與色樣相符,不得虛稱折估如。濫惡尤甚。給用不充,惟罪元納官司,亦勿更徵百姓。根本既自端靜,權葉無因動搖,如是,則困窮之中,十又緩其二三矣。然後據每年見供賦稅之處,詳諭詔旨,鹹俾均平。
每道各令知兩稅判官一人赴京,與度支類會參定,通計戶數,以配稅錢,輕重之間,大約可準。而雙量土地之沃瘠計物產之少多,倫比諸州,定為兩等。
州等下者,其每戶配錢之數少;州等高者,其每戶配錢之數多。多少已差,悉令折衷。仍委觀察使更於當管所配錢數之內,均融處置,務盡事宜。就於一管之中,輕重不得偏並,雖或未盡齊一,決當不甚低昂。既免擾人,且不變法。粗均勞逸,足救凋殘。非但徵賦易供,亦冀逋逃漸息。俟稍寧阜,更擇所宜。
陸贄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5%9D%87%E7%AF%80%E8%B3%A6%E7%A8%85%E6%81%A4%E7%99%BE%E5%A7%93%E5%85%AD%E6%A2%9D
石川安貞 註: 陸宣公全集註. 1 (唐) 陸贄 撰, (日本) 石川安貞 註, 景寛政二年 序, 名古屋永樂屋東四郎等刊本 ( 栗田慶雲堂, 1886 )
http://kindai.ndl.go.jp/info:ndljp/pid/895939
權德輿 : 唐贈兵部尚書宣公陸贄翰苑集序
http://zh.wikisource.org/zh-hant/%E5%94%90%E8%B4%88%E5%85%B5%E9%83%A8%E5%B0%9A%E6%9B%B8%E5%AE%A3%E5%85%AC%E9%99%B8%E8%B4%84%E7%BF%B0%E8%8B%91%E9%9B%86%E5%BA%8F
陸贄 : 陸宣公奏議. 巻第1-12 ( 日本早稲田大学蔵書 )
http://archive.wul.waseda.ac.jp/kosho/i13/i13_00741/
陸贄 :葛氏評点陸宣公奏議. 巻1-4 / 陸贄 撰 ; 葛端調 評点 ; 桑
http://archive.wul.waseda.ac.jp/kosho/bunko11/bunko11_d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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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香港ミニチュア展, Hong Kong Miniature Exhibition
香港ミニチュア展, Hong Kong Miniature Exhibition
池袋でやってる『香港ミニチュア展』が凄い! 香港人もビックリするくらいリアルすぎる件
名称:香港ミニチュア展
日程:2014年 10月13日(月・祝)~10月23日(木)
時間:10:00~20:00
場所:池袋サンシャインシティB1噴水広場[地図:Google Map]
「香港ミニチュア展」の会場には香港で活躍するミニチュア作家14名の作品39点が展示されます。
香港尖沙咀のまばゆいばいかりのネオン、築年数の経った大厦での生活、香港名物の2階建てバスや、道路を行きかう人々。
香港の生活感や、街の匂い、空気、そしてそこに暮らす人の息遣いまで聞こえてきそうな作品の数々。
また、餐館、茶楼のテーブルに並べられた食事から、金行で売られている細かい金のアクセサリーまで、小さいながらも細かいところまで作りこまれたミニチュアで再現されています。
source:
池袋でやってる『香港ミニチュア展』が凄い!
http://dmm-news.com/article/893450/
香港ミニチュア展@東京池袋サンシャインの日程・時間・場所
http://event-checker.blog.so-net.ne.jp/hongkong-miniature-ikebukuro
池袋でやってる『香港ミニチュア展』が凄い! 香港人もビックリするくらいリアルすぎる件
名称:香港ミニチュア展
日程:2014年 10月13日(月・祝)~10月23日(木)
時間:10:00~20:00
場所:池袋サンシャインシティB1噴水広場[地図:Google Map]
「香港ミニチュア展」の会場には香港で活躍するミニチュア作家14名の作品39点が展示されます。
香港尖沙咀のまばゆいばいかりのネオン、築年数の経った大厦での生活、香港名物の2階建てバスや、道路を行きかう人々。
香港の生活感や、街の匂い、空気、そしてそこに暮らす人の息遣いまで聞こえてきそうな作品の数々。
また、餐館、茶楼のテーブルに並べられた食事から、金行で売られている細かい金のアクセサリーまで、小さいながらも細かいところまで作りこまれたミニチュアで再現されてい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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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心齋--泰州學派,
石川安貞注: ( 陸贄 ) 陸宣公全集,
江味農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
康有為 -- 春秋董氏學,
瑜伽師地論,
說文解字,
錢穆
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陸贄 : 論朝官闕員 及刺史等 改轉倫序狀
陸贄 : 論朝官闕員 及刺史等 改轉倫序狀
右。臣聞於 《經》 曰:「 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又曰:「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蓋謂士不可不多,官不可不備。敦付物以能之義,闡恭已無為之風,此理道得失之所由也。夫聖人之於愛才,不唯仄席求思而已,乃複引進以崇其術業,曆試以發其器能,旌善以重其言,優祿以全其操。歲月積久,聲實並豐,列之於朝,則王室尊;分之於土,則藩鎮重。
故 《詩》 序太平之君子,能長育人才; 《書》 比梓人之理材,既勤樸斫,惟施丹雘,《禮》 著造士,《易》 尚養賢。蓋以人皆含靈,唯所誘致,如玉之在璞,抵擲則瓦石,追琢則圭璋;如水之發源,壅閼則汙泥,疏浚則川沼。是以書籍所載,曆代同途,祚屬殷昌,必時多雋乂,運鍾衰季,則朝乏英髦。當在衰季之時,鹹謂無人足任,及其雄才禦寓,淑德應期,賢能相從,森若林會。然則興王之良佐,皆是季代之棄才。在季而愚,當興而智,乃知季代非獨遺賢而不用,其於養育獎勸之道,亦有所不至焉。
故曰人皆含靈,唯其誘致。漢高稟大度,故其時多魁傑不羈之材;漢武好英風,故其時富瑰詭立名之士;漢宣精吏能,故其時萃循良核實之能。迨乎哀、平、桓、靈,昵比小人,疏遠君子,故其時近習操國柄,嬖戚擅朝權。是知人之才性,與時升降,好之則至,獎之則崇,抑之則衰,斥之則絕,此人才消長之所由也。
臣每於中夜,竊自深惟,朝之乏人,其患有七:不澄源而防末流,一也;不考實而務博訪二也;求精太過,三也;嫉惡太甚,四也;程試乖方,五也;取含違理,六也;循故事而不擇可否,七也。
夫多少相繆,非嘉量不平;輕重相欺,非縣衡不定。用之苟不得其道,則主者實病,而權量無尤。故按名責實者,選吏之權量也。宰相者,主權量之用也。宰相之主吏,猶司府之主財,主吏在序進賢能,主財在平頒秩俸,假使用財失節,則司之者可以改易,而秩俸不可以不頒;主吏乖方,則宰之者可以變更,而賢能不可以不進。
其行甚易,其理甚明。頃者命官,頗異於是,常以除吏多少,準量宰相重輕。宰相承寵私,則援引雖濫而必進;宰相見疏忌,則擬議雖當而罕俞。是使群材仕進之窮通,唯係輔臣恩澤之薄厚,求諸理道,未謂合宜。夫與奪者,人主之利權;名位者,天下之公器。不以公器循喜心,不以利權肆忿誌,不以寡妨眾,不以人廢官,或其(此處有脫誤) 阻執事而擁群材,所謂不澄源而防末流之患也。
《經》曰:「無以小謀亂大作,無以嬖人疾莊士。」蓋務大者不拘於小累,謀小者不達於大猷。嬖者或行異於莊,莊者必性殊於嬖,理勢相激,宜其不同。進賢援能,諒君子之事;遏惡揚善,非小人所能。君子以愛才為心,小人以傷善為利,愛而引之則近黨,傷而沮之則似公。近黨則不辨而遽疑,似公則不覈而縣信,是以大道每隳於橫議,良才常困於中傷。失士啟讒,多由於此,所謂不考實而務博訪之患也。
夫人之器局,有圖方大小之殊;官之典司,有難易閑劇之別。名稱有虛實之異,課績有升降之差。將使官不失才,才不失序,在乎制法以司契,擇人而秉鈞。制之不得厥中,則其法可更,而其契不可亂也;擇之不當所任,則其人可去,而其秉不可奪也。如或事多錯雜,任靡適從,而但役智以求精,勞神而救弊,則所救愈失,所求愈粗。
故《書》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元首叢脞哉,股肱墮哉,庶事隳哉。」頃之輔臣,鮮克勝任,過蒙容養,苟備職員,致勞睿思,巨細經慮。每有闕官須補,或緣將命藉才,宰司慎擇上聞,必極當時妙選。聖情未愜,複命別求,執奏既不見從,則又降擇其次。如是至於再,至於三,所選漸高,所得轉下。或斷於獨見,罔徇僉諧;或擢自旁求,不稽公議。權衡失柄,進取多門,等差不倫,聲實相反,此所謂求精太過之患也。
臣聞耀乘之珠,不能無纇;連城之璧,不能無瑕。矧伊有情,寧免愆吝。仲尼至聖也,猶以五十學《易》無大過為言;顏子殆庶也,尚稱不遠而複無祗悔為美。況自賢人以降,孰能不有過失哉?珠玉不以瑕纇而不珍,髦彥不以過失而不用,故元元之教曰:「常善救人,則無棄人。」文宣亦云:「赦小過,舉賢才。」齊桓不以射鉤而致嫌,故能成九合之功;秦穆不以一青而掩德,故能複九敗之辱。前史序項籍之所以失天下曰:「於人之功無所記,於人之過無所遺。」管仲論鮑叔牙不可屬國,曰:「聞人過,終身不忘。」
然則棄瑕錄用者,霸王之道;記過遺才者,衰亂之源。夫登進以懋庸,黜退以懲過,二者迭用,理如循環。進而有過則示懲,懲而改修則複進,既不廢法,亦無棄人。雖纖芥必懲,而才用不匱,故能使黜退者克勵以求複,登進者警飭以恪居。上無滯疑,下無蓄怨,俾人於變,以致時雍。陛下英聖統天,威莊肅物,好善既切,計過亦深。一抵譴責之中,永居嫌忌之地。夫以天下士人,皆求宦名,獲登朝班,千百無一,其於修身勵行,聚學樹(一作蒞)官,非數十年間,勢不能致。而以一言忤犯,一事過差,遂從棄捐,沒代不複,則人才不能不乏,風俗不能不偷。此所謂嫉惡太甚之患也。
臣聞「君子約言,小人先言」;君子之道闇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孔子曰:「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察其言而觀其行。」又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然則舉錯不可以不審,言行不可以不稽。呐呐寡言者未必愚,喋喋利口者未必智,鄙樸忤逆者未必悖,承順愜可者未必忠,故明主不以辭盡人,不以意選士。
凡制爵祿,與眾共之,先論其材,乃授以職,所舉必試之以事,所言必考之於成,然後苟妄不行,而貞實在位矣。如或好善而不擇所用,悅言而不驗所行,進退隨愛憎之情,離合係異同之趣,是猶舍繩墨而意裁曲直,棄權衡而手揣重輕,雖甚精微,不能無謬。此所謂程試乖方之患也。
天之生物,為用罕兼,性有所長,必有所短,材有所合,亦有所暌。曲成則品物不遺求備則觸類皆棄。是以巧梓順輪桷之用,故枉直無廢材;良禦適險易之宜,故駑驥無失性。物既若此,人亦宜然,其於行能,固不兼具。前誌所謂千年一聖,五百年一賢者,才難不其然乎!夫唯聖人,方體全德,賢之為目,猶有未周。且以未周之才,彌五百年而有一,造次求備,曷由得人?若夫一至之能,偏稟之性,則中人以上,迭有所長。苟區別得宜,付授當器,各適其性,各宣其能,及乎合以成功,亦與全材無異。但在明鑒大度,禦之有道而已。帝王之盛,莫盛唐虞;臣佐之盛,莫盛稷禹。稷禹之比,無非大賢,然猶各任所能,不務兼備。
故《尚書》序堯舜命官之美,自稷、禹、咎、益以降,凡二十二人,所命典司,不逾一職。用能平九土,播百穀,敷五教,序五刑,禮樂興和,蠻夷率有,洎鳥獸魚鱉,亦罔不寧。蓋由舉得其人,任得其所,鑒擇付授,審之於初,不求責於力分之外,不沮撓於局守之內,是以事極其理,人盡其材,君垂拱於上,臣濟美於下,功焯當代,名施無窮。及其失也,則升降任情,首一異趣,使人不量其器,與人不由其誠。
以一言稱愜為能,而不核虛實;以一事違忤為咎,而不考忠邪。其稱愜則付任逾涯不思其所不及;其違忤則責望過當,不恕其所不能。是以職思之內無成功,君臣之際無定分,此所謂取舍違理之患也。
今之議者多曰:「內外庶官,久於其任。」又曰:「官無其任則闕之。」是皆誦老生之常談,而不推時變;守舊典之糟粕,而不本事情。徒眩聰明,以撓理化。古者人風既樸,官號未多,但別愚賢,匪論資序。不責人以朝夕之效,不計事於尺寸之差,不以小善而裦升,不以一眚而罪斥。
故 《虞書》 「 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是則必俟九年,方有進退。然其所進者,或自側微,而納於百揆,雖久於任,複何病哉!漢制:部刺史秩六百石,郡守秩二千石。刺史高第者即遷為郡守,郡守高第者即入為九卿,從九卿即遷為亞相、相國。是乃從六百石史而至台輔其間所曆者三四轉耳。久在其任,亦未失宜。近代建官漸多,列級逾密,今縣邑有七等之異,州府有九等之差,同謂省郎,即有前中後行郎中員外五等之殊;並稱諫官,則有諫議大夫、補闕、拾遺三等之別。
洎諸台寺,率類於斯,悉有常資,各須循守。若依唐虞故事,鹹以九載為期,是宜高位常苦於乏人,下寮每嗟於白首。三代為理,損益不同,豈必樂於變易哉?蓋時勢有不得已也。至如鯀陻洪水,績用靡成,猶終九年,然後殛竄。後代設有如鯀之比者,豈複能九年而始行罰乎?臣固知其必不能也。行罰欲速,而進官欲遲,以此為稽古之方,是猶卻行而求及前人也。頃者臣因奏事,論及內外序遷,陛下乃言:「 舊例居官歲月皆久,朕外祖曾作秘書少監,一任經十餘年。」
董晉將順睿情,遂奏云: 「臣於大曆中,曾任祠部、司勳二郎中,各經六考。」陛下之意,頗為宜然。以臣憃愚,實有偏見。凡徵舊例,須辨是非,是者不必渝,非者不必守,況於舊例之內,是有舛駁之異哉!先聖之初,權臣用事,其於除授,類多徇情,有一月屢遷,有積年不轉。迨至中歲,君臣構嫌,姑務優柔,百事凝滯,其於選授,尤所艱難。始以頗僻失平,繼以疑阻成否,至使彝倫闕敘,庶位多淹,是皆可懲,易足為法?
夫覈才取吏,有三術焉:一曰 拔擢以旌其異能,二曰 黜罷以糾其失職,三曰 序進以謹其守常。如此則高課者驟升,無庸者亟退,其餘績非出類,守不敗官,則循以常資,約以定限。故得殊才不滯,庶品有倫,參酌古今,此為中道。而議者暗於通理,一槩但曰宜久其任,得非誦老生之常談,而不推時變者乎?
夫列位分官,緝熙帝載,匪唯應務,兼亦養才。是以職事雖有小大閑劇之殊,而俱不可曠缺者,蓋備於時而用耳。故 《記》 曰:「 天子以騶虞為節,樂官備也。」唯經邦讚國之任,則非有盛德不可以居。故 《記》 曰:「 設四輔及三公,不必備,惟其人。」議者昧於明徵,一槩但曰官無其人則闕,得非守舊典之糟粕,而不本事情者乎!今內外群官,
考深合轉,陛下或言其已有次第,須且借留,或謂其未著功勞,何用數改。是乃循默者既以無聞而不進,著課者又有成績而見淹,雖能否或差,而沈滯無異。人之從宦,積小成高,至於內列朝行,外登郡守,其於更曆,多已長年。孜孜慎修,計日思進,而又淹逾考限,亟易星霜,顧懷生涯,能不興歎?殊異登延之義,且乖勸勵之方。
夫長吏數遷,固非理道,居官過久,亦有弊生。何者?時俗長情,樂新厭舊,有始卒者,其唯聖人;降及中才,罕能無變,基始也砥勵之心必切,其久也因循之意必萌。加以盈無不虧,張無不弛,天地神化,且難常全,人之所為,安得皆當?是以分分而度,至丈必差;銖銖而稱,至鈞必謬。蒞職既久,寧無咎愆?
或為奸吏所持,或坐深文所糾,偶以一跌,盡隳前功,至使理行不終,能名中缺,豈非上失其制,而推致以及於斯乎!故聖人愛人之才,慮事之弊,采其英華而使之,當其茂暢而獎之,不滯人於已成之功,不致人於必敗之地。是以銳不挫而力不匱,官有業而事有終,此理之中庸,故書以為法。遷轉甚速,則人心苟而職業不固;甚遲,則人心怠而事守浸衰。然則甚速與甚遲,其弊一也。
陛下俯徇浮議,謂協典謨,久次當進者,既曰務欲且留,缺員須補者,複曰官不必備。則才彥何由進益,理化孰與交修?此所謂循故事而不擇可否之患也。
伏惟陛下憂勤務理,夢想思賢,體陶唐有虞聰明之德以敷求,法太宗天後英邁之風以拔擢,然而得人之盛,尚愧前朝;底乂之功,未光當代。良以七患未去,三術未行,而又睿察太深,宸嚴太峻,常人才器,曷副天心?
故雖獲超升,亦驟從黜廢,人物殘瘁,抑斯之由。而議者莫究致弊之端,但思革弊之策,反以廣於進用為情故,以梗於除授為精詳,以避謗為奉公之誠,以摘瑕為選士之要,乃至稱毀紛糅,美惡混並。凡有遷升,必遭掎摭,聖德廣納,不時發明,小人多言,益敢陰詐,以是眩惑,目無全人。進用之意轉疑汲引之途漸隘,舊齒既凋敗既盡,下位或滯淹罕升。
故令官序失倫,人才不長,資望漸薄,砥礪浸微,高卑等衰,殆不相續。臣以竊位,屬當序才,懼曠庶官,亟黷宸扆,昧識不足以周物,微誠不足以動天,徒勤進善之心,轉積妨賢之罪,慚惶交慮,焚灼盈懷。凡除吏者,非謗刺之所生,必怨咎之所聚,宰臣獲戾,多起於茲。屢屢上幹,何所為利?但以待罪鈞轄,職思其憂,兼迫於感恩願效之誠,不得不冒昧言之耳。其於裁擇用舍,惟陛下圖之。謹奏。
陸贄 : 論朝官闕員 及刺史等 改轉倫序狀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8%AB%96%E6%9C%9D%E5%AE%98%E9%97%95%E5%93%A1%E5%8F%8A%E5%88%BA%E5%8F%B2%E7%AD%89%E6%94%B9%E8%BD%89%E5%80%AB%E5%BA%8F%E7%8B%80
石川安貞 註: 陸宣公全集註. 1 (唐) 陸贄 撰, (日本) 石川安貞 註, 景寛政二年 序, 名古屋永樂屋東四郎等刊本 ( 栗田慶雲堂, 1886 )
http://kindai.ndl.go.jp/info:ndljp/pid/895939
權德輿 : 唐贈兵部尚書宣公陸贄翰苑集序
http://zh.wikisource.org/zh-hant/%E5%94%90%E8%B4%88%E5%85%B5%E9%83%A8%E5%B0%9A%E6%9B%B8%E5%AE%A3%E5%85%AC%E9%99%B8%E8%B4%84%E7%BF%B0%E8%8B%91%E9%9B%86%E5%BA%8F
陸贄 : 陸宣公奏議. 巻第1-12 ( 日本早稲田大学蔵書 )
http://archive.wul.waseda.ac.jp/kosho/i13/i13_00741/
陸贄 :葛氏評点陸宣公奏議. 巻1-4 / 陸贄 撰 ; 葛端調 評点 ; 桑
http://archive.wul.waseda.ac.jp/kosho/bunko11/bunko11_d0326/
右。臣聞於 《經》 曰:「 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又曰:「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蓋謂士不可不多,官不可不備。敦付物以能之義,闡恭已無為之風,此理道得失之所由也。夫聖人之於愛才,不唯仄席求思而已,乃複引進以崇其術業,曆試以發其器能,旌善以重其言,優祿以全其操。歲月積久,聲實並豐,列之於朝,則王室尊;分之於土,則藩鎮重。
故 《詩》 序太平之君子,能長育人才; 《書》 比梓人之理材,既勤樸斫,惟施丹雘,《禮》 著造士,《易》 尚養賢。蓋以人皆含靈,唯所誘致,如玉之在璞,抵擲則瓦石,追琢則圭璋;如水之發源,壅閼則汙泥,疏浚則川沼。是以書籍所載,曆代同途,祚屬殷昌,必時多雋乂,運鍾衰季,則朝乏英髦。當在衰季之時,鹹謂無人足任,及其雄才禦寓,淑德應期,賢能相從,森若林會。然則興王之良佐,皆是季代之棄才。在季而愚,當興而智,乃知季代非獨遺賢而不用,其於養育獎勸之道,亦有所不至焉。
故曰人皆含靈,唯其誘致。漢高稟大度,故其時多魁傑不羈之材;漢武好英風,故其時富瑰詭立名之士;漢宣精吏能,故其時萃循良核實之能。迨乎哀、平、桓、靈,昵比小人,疏遠君子,故其時近習操國柄,嬖戚擅朝權。是知人之才性,與時升降,好之則至,獎之則崇,抑之則衰,斥之則絕,此人才消長之所由也。
臣每於中夜,竊自深惟,朝之乏人,其患有七:不澄源而防末流,一也;不考實而務博訪二也;求精太過,三也;嫉惡太甚,四也;程試乖方,五也;取含違理,六也;循故事而不擇可否,七也。
夫多少相繆,非嘉量不平;輕重相欺,非縣衡不定。用之苟不得其道,則主者實病,而權量無尤。故按名責實者,選吏之權量也。宰相者,主權量之用也。宰相之主吏,猶司府之主財,主吏在序進賢能,主財在平頒秩俸,假使用財失節,則司之者可以改易,而秩俸不可以不頒;主吏乖方,則宰之者可以變更,而賢能不可以不進。
其行甚易,其理甚明。頃者命官,頗異於是,常以除吏多少,準量宰相重輕。宰相承寵私,則援引雖濫而必進;宰相見疏忌,則擬議雖當而罕俞。是使群材仕進之窮通,唯係輔臣恩澤之薄厚,求諸理道,未謂合宜。夫與奪者,人主之利權;名位者,天下之公器。不以公器循喜心,不以利權肆忿誌,不以寡妨眾,不以人廢官,或其(此處有脫誤) 阻執事而擁群材,所謂不澄源而防末流之患也。
《經》曰:「無以小謀亂大作,無以嬖人疾莊士。」蓋務大者不拘於小累,謀小者不達於大猷。嬖者或行異於莊,莊者必性殊於嬖,理勢相激,宜其不同。進賢援能,諒君子之事;遏惡揚善,非小人所能。君子以愛才為心,小人以傷善為利,愛而引之則近黨,傷而沮之則似公。近黨則不辨而遽疑,似公則不覈而縣信,是以大道每隳於橫議,良才常困於中傷。失士啟讒,多由於此,所謂不考實而務博訪之患也。
夫人之器局,有圖方大小之殊;官之典司,有難易閑劇之別。名稱有虛實之異,課績有升降之差。將使官不失才,才不失序,在乎制法以司契,擇人而秉鈞。制之不得厥中,則其法可更,而其契不可亂也;擇之不當所任,則其人可去,而其秉不可奪也。如或事多錯雜,任靡適從,而但役智以求精,勞神而救弊,則所救愈失,所求愈粗。
故《書》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元首叢脞哉,股肱墮哉,庶事隳哉。」頃之輔臣,鮮克勝任,過蒙容養,苟備職員,致勞睿思,巨細經慮。每有闕官須補,或緣將命藉才,宰司慎擇上聞,必極當時妙選。聖情未愜,複命別求,執奏既不見從,則又降擇其次。如是至於再,至於三,所選漸高,所得轉下。或斷於獨見,罔徇僉諧;或擢自旁求,不稽公議。權衡失柄,進取多門,等差不倫,聲實相反,此所謂求精太過之患也。
臣聞耀乘之珠,不能無纇;連城之璧,不能無瑕。矧伊有情,寧免愆吝。仲尼至聖也,猶以五十學《易》無大過為言;顏子殆庶也,尚稱不遠而複無祗悔為美。況自賢人以降,孰能不有過失哉?珠玉不以瑕纇而不珍,髦彥不以過失而不用,故元元之教曰:「常善救人,則無棄人。」文宣亦云:「赦小過,舉賢才。」齊桓不以射鉤而致嫌,故能成九合之功;秦穆不以一青而掩德,故能複九敗之辱。前史序項籍之所以失天下曰:「於人之功無所記,於人之過無所遺。」管仲論鮑叔牙不可屬國,曰:「聞人過,終身不忘。」
然則棄瑕錄用者,霸王之道;記過遺才者,衰亂之源。夫登進以懋庸,黜退以懲過,二者迭用,理如循環。進而有過則示懲,懲而改修則複進,既不廢法,亦無棄人。雖纖芥必懲,而才用不匱,故能使黜退者克勵以求複,登進者警飭以恪居。上無滯疑,下無蓄怨,俾人於變,以致時雍。陛下英聖統天,威莊肅物,好善既切,計過亦深。一抵譴責之中,永居嫌忌之地。夫以天下士人,皆求宦名,獲登朝班,千百無一,其於修身勵行,聚學樹(一作蒞)官,非數十年間,勢不能致。而以一言忤犯,一事過差,遂從棄捐,沒代不複,則人才不能不乏,風俗不能不偷。此所謂嫉惡太甚之患也。
臣聞「君子約言,小人先言」;君子之道闇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孔子曰:「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察其言而觀其行。」又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然則舉錯不可以不審,言行不可以不稽。呐呐寡言者未必愚,喋喋利口者未必智,鄙樸忤逆者未必悖,承順愜可者未必忠,故明主不以辭盡人,不以意選士。
凡制爵祿,與眾共之,先論其材,乃授以職,所舉必試之以事,所言必考之於成,然後苟妄不行,而貞實在位矣。如或好善而不擇所用,悅言而不驗所行,進退隨愛憎之情,離合係異同之趣,是猶舍繩墨而意裁曲直,棄權衡而手揣重輕,雖甚精微,不能無謬。此所謂程試乖方之患也。
天之生物,為用罕兼,性有所長,必有所短,材有所合,亦有所暌。曲成則品物不遺求備則觸類皆棄。是以巧梓順輪桷之用,故枉直無廢材;良禦適險易之宜,故駑驥無失性。物既若此,人亦宜然,其於行能,固不兼具。前誌所謂千年一聖,五百年一賢者,才難不其然乎!夫唯聖人,方體全德,賢之為目,猶有未周。且以未周之才,彌五百年而有一,造次求備,曷由得人?若夫一至之能,偏稟之性,則中人以上,迭有所長。苟區別得宜,付授當器,各適其性,各宣其能,及乎合以成功,亦與全材無異。但在明鑒大度,禦之有道而已。帝王之盛,莫盛唐虞;臣佐之盛,莫盛稷禹。稷禹之比,無非大賢,然猶各任所能,不務兼備。
故《尚書》序堯舜命官之美,自稷、禹、咎、益以降,凡二十二人,所命典司,不逾一職。用能平九土,播百穀,敷五教,序五刑,禮樂興和,蠻夷率有,洎鳥獸魚鱉,亦罔不寧。蓋由舉得其人,任得其所,鑒擇付授,審之於初,不求責於力分之外,不沮撓於局守之內,是以事極其理,人盡其材,君垂拱於上,臣濟美於下,功焯當代,名施無窮。及其失也,則升降任情,首一異趣,使人不量其器,與人不由其誠。
以一言稱愜為能,而不核虛實;以一事違忤為咎,而不考忠邪。其稱愜則付任逾涯不思其所不及;其違忤則責望過當,不恕其所不能。是以職思之內無成功,君臣之際無定分,此所謂取舍違理之患也。
今之議者多曰:「內外庶官,久於其任。」又曰:「官無其任則闕之。」是皆誦老生之常談,而不推時變;守舊典之糟粕,而不本事情。徒眩聰明,以撓理化。古者人風既樸,官號未多,但別愚賢,匪論資序。不責人以朝夕之效,不計事於尺寸之差,不以小善而裦升,不以一眚而罪斥。
故 《虞書》 「 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是則必俟九年,方有進退。然其所進者,或自側微,而納於百揆,雖久於任,複何病哉!漢制:部刺史秩六百石,郡守秩二千石。刺史高第者即遷為郡守,郡守高第者即入為九卿,從九卿即遷為亞相、相國。是乃從六百石史而至台輔其間所曆者三四轉耳。久在其任,亦未失宜。近代建官漸多,列級逾密,今縣邑有七等之異,州府有九等之差,同謂省郎,即有前中後行郎中員外五等之殊;並稱諫官,則有諫議大夫、補闕、拾遺三等之別。
洎諸台寺,率類於斯,悉有常資,各須循守。若依唐虞故事,鹹以九載為期,是宜高位常苦於乏人,下寮每嗟於白首。三代為理,損益不同,豈必樂於變易哉?蓋時勢有不得已也。至如鯀陻洪水,績用靡成,猶終九年,然後殛竄。後代設有如鯀之比者,豈複能九年而始行罰乎?臣固知其必不能也。行罰欲速,而進官欲遲,以此為稽古之方,是猶卻行而求及前人也。頃者臣因奏事,論及內外序遷,陛下乃言:「 舊例居官歲月皆久,朕外祖曾作秘書少監,一任經十餘年。」
董晉將順睿情,遂奏云: 「臣於大曆中,曾任祠部、司勳二郎中,各經六考。」陛下之意,頗為宜然。以臣憃愚,實有偏見。凡徵舊例,須辨是非,是者不必渝,非者不必守,況於舊例之內,是有舛駁之異哉!先聖之初,權臣用事,其於除授,類多徇情,有一月屢遷,有積年不轉。迨至中歲,君臣構嫌,姑務優柔,百事凝滯,其於選授,尤所艱難。始以頗僻失平,繼以疑阻成否,至使彝倫闕敘,庶位多淹,是皆可懲,易足為法?
夫覈才取吏,有三術焉:一曰 拔擢以旌其異能,二曰 黜罷以糾其失職,三曰 序進以謹其守常。如此則高課者驟升,無庸者亟退,其餘績非出類,守不敗官,則循以常資,約以定限。故得殊才不滯,庶品有倫,參酌古今,此為中道。而議者暗於通理,一槩但曰宜久其任,得非誦老生之常談,而不推時變者乎?
夫列位分官,緝熙帝載,匪唯應務,兼亦養才。是以職事雖有小大閑劇之殊,而俱不可曠缺者,蓋備於時而用耳。故 《記》 曰:「 天子以騶虞為節,樂官備也。」唯經邦讚國之任,則非有盛德不可以居。故 《記》 曰:「 設四輔及三公,不必備,惟其人。」議者昧於明徵,一槩但曰官無其人則闕,得非守舊典之糟粕,而不本事情者乎!今內外群官,
考深合轉,陛下或言其已有次第,須且借留,或謂其未著功勞,何用數改。是乃循默者既以無聞而不進,著課者又有成績而見淹,雖能否或差,而沈滯無異。人之從宦,積小成高,至於內列朝行,外登郡守,其於更曆,多已長年。孜孜慎修,計日思進,而又淹逾考限,亟易星霜,顧懷生涯,能不興歎?殊異登延之義,且乖勸勵之方。
夫長吏數遷,固非理道,居官過久,亦有弊生。何者?時俗長情,樂新厭舊,有始卒者,其唯聖人;降及中才,罕能無變,基始也砥勵之心必切,其久也因循之意必萌。加以盈無不虧,張無不弛,天地神化,且難常全,人之所為,安得皆當?是以分分而度,至丈必差;銖銖而稱,至鈞必謬。蒞職既久,寧無咎愆?
或為奸吏所持,或坐深文所糾,偶以一跌,盡隳前功,至使理行不終,能名中缺,豈非上失其制,而推致以及於斯乎!故聖人愛人之才,慮事之弊,采其英華而使之,當其茂暢而獎之,不滯人於已成之功,不致人於必敗之地。是以銳不挫而力不匱,官有業而事有終,此理之中庸,故書以為法。遷轉甚速,則人心苟而職業不固;甚遲,則人心怠而事守浸衰。然則甚速與甚遲,其弊一也。
陛下俯徇浮議,謂協典謨,久次當進者,既曰務欲且留,缺員須補者,複曰官不必備。則才彥何由進益,理化孰與交修?此所謂循故事而不擇可否之患也。
伏惟陛下憂勤務理,夢想思賢,體陶唐有虞聰明之德以敷求,法太宗天後英邁之風以拔擢,然而得人之盛,尚愧前朝;底乂之功,未光當代。良以七患未去,三術未行,而又睿察太深,宸嚴太峻,常人才器,曷副天心?
故雖獲超升,亦驟從黜廢,人物殘瘁,抑斯之由。而議者莫究致弊之端,但思革弊之策,反以廣於進用為情故,以梗於除授為精詳,以避謗為奉公之誠,以摘瑕為選士之要,乃至稱毀紛糅,美惡混並。凡有遷升,必遭掎摭,聖德廣納,不時發明,小人多言,益敢陰詐,以是眩惑,目無全人。進用之意轉疑汲引之途漸隘,舊齒既凋敗既盡,下位或滯淹罕升。
故令官序失倫,人才不長,資望漸薄,砥礪浸微,高卑等衰,殆不相續。臣以竊位,屬當序才,懼曠庶官,亟黷宸扆,昧識不足以周物,微誠不足以動天,徒勤進善之心,轉積妨賢之罪,慚惶交慮,焚灼盈懷。凡除吏者,非謗刺之所生,必怨咎之所聚,宰臣獲戾,多起於茲。屢屢上幹,何所為利?但以待罪鈞轄,職思其憂,兼迫於感恩願效之誠,不得不冒昧言之耳。其於裁擇用舍,惟陛下圖之。謹奏。
陸贄 : 論朝官闕員 及刺史等 改轉倫序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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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川安貞 註: 陸宣公全集註. 1 (唐) 陸贄 撰, (日本) 石川安貞 註, 景寛政二年 序, 名古屋永樂屋東四郎等刊本 ( 栗田慶雲堂, 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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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德輿 : 唐贈兵部尚書宣公陸贄翰苑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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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 陸宣公奏議. 巻第1-12 ( 日本早稲田大学蔵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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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 :葛氏評点陸宣公奏議. 巻1-4 / 陸贄 撰 ; 葛端調 評点 ; 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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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賴耶識,
康有為 -- 春秋董氏學,
陳奐 : 詩毛氏傳疏,
錢穆,
簡朝亮 : 尚書集注述疏
2014年10月10日 星期五
彭定康 : This wasn’t Hong Kong’s promised path
彭定康 : This wasn’t Hong Kong’s promised path
彭定康 : This wasn’t Hong Kong’s promised path ( 呢條 唔係之前承諾香港 既路)。
港督彭定康勳爵 ( Lord Patten) 為香港 喺加拿大環球郵報 撰文,標題為「This wasn’t Hong Kong’s promised path 」( 呢條 唔係之前承諾香港 既路)。
Article: http://www.theglobeandmail.com/globe-debate/hong-kongs-promised-path/article20899073/
Chris Patten, the last British governor of Hong Kong, is currently chancellor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
It is not wholly true to say that the eyes of the entire world are on Hong Kong. They would be if people in mainland China were allowed to know what’s happening in their country’s most successful city. But the Beijing government has tried to block any news about the Hong Kong democracy demonstrations from reaching the rest of the country – not exactly a sign of confidence on the part of China’s rulers in their system of authoritarian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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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ore suggesting a way forward for Hong Kong’s ham-fisted authorities, three things need to be made clear.
First, it is a slur on the integrity and principles of Hong Kong’s citizens to assert, as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propaganda machine does, that they are being manipulated by outside forces. What motivates Hong Kong’s tens of thousands of demonstrators is a passionate belief that they should be able to run their affairs as they were promised, choosing those who govern them in free and fair elections.
Second, others outside of Hong Kong have a legitimate interest in what happens in the city. Hong Kong is a great international centre, whose freedoms and autonomy were guaranteed in a treaty registered at the United Nations. In particular, the United Kingdom, the other party to this 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 sought and received guarantees that the survival of Hong Kong’s autonomy and liberties would be guaranteed for 50 years.
So it is ridiculous to suggest that British ministers and parliamentarians should keep their noses out of Hong Kong’s affairs. In fact, they have a right and a moral obligation to continue to check on whether China is keeping its side of the bargain – as, to be fair, it has mostly done so far.
But, third, the biggest problems have arisen because of a dispute about where Hong Kong’s promised path to democracy should take it, and when. When Hong Kongers were assured of universal suffrage, no one told them that it would not mean being able to choose for whom they could vote. No one said Iran was the democratic model China’s Communist bureaucracy had in mind, with Beijing authorized to exercise an effective veto over candidates.
In fact, that’s not what China itself had in mind. As early as 1993, China’s chief negotiator on Hong Kong, Lu Ping, told the newspaper People’s Daily, “The [method of universal suffrage] should be reported to [China’s Parliament] for the record, whereas the central government’s agreement is not necessary. How Hong Kong develops its democracy in the future is completely within the sphere of the autonomy of Hong Kong. The central government will not interfere.” The next year, China’s Foreign Ministry confirmed this.
The British Parliament summarized what had been said and promised in a report on Hong Kong in 2000.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therefore formally accepted that it is for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to determine the extent and nature of democracy in Hong Kong.”
So, what next?
The peaceful demonstrators in Hong Kong, with their umbrellas and refuse-collection bags, will not themselves be swept off the streets like garbage or bullied into submission by tear gas and pepper spray. Any attempt to do so would present a terrible and damaging picture of Hong Kong and China to the world, and would be an affront to all that China should aspire to be.
The Hong Kong authorities have gravely miscalculated the views of their citizens. Like the bad courtiers against whom Confucius warned, they went to Beijing and told the emperor what they thought he wanted to hear, not what the situation really was in the city. They must think again.
Under the existing plans, there is supposed to be a second phase of consultations on democratic development to follow what turned out to be a counterfeit start to the process. Hong Kong’s government should now offer its people a proper second round of consultation, one that is open and honest. Dialogue is the only sensible way forward. Hong Kong’s citizens are not irresponsible or unreasonable. A decent compromise that allows for elections that people can recognize as fair, not fixed, is surely available.
Young and old, the demonstrators in Hong Kong represent the city’s future. Their hopes are for a peaceful and prosperous life in which they can enjoy the freedoms and rule of law that they were promised. That is not only in the interest of their city; it is in China’s interest, too. Hong Kong’s future is the main issue, but so, too, is China’s honour and its standing in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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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are fighting for genuine democracy, freedom and decolonisation - the 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 just like Gibraltar and the Falklands to become a British Oversea Territory. Liberate Hong Kong from totalitaria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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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
彭定康 : This wasn’t Hong Kong’s promised path
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andUKreunite/photos/a.743285575716720.1073741828.743198725725405/827907907254486/?type=1&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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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定康 : This wasn’t Hong Kong’s promised path ( 呢條 唔係之前承諾香港 既路)。
港督彭定康勳爵 ( Lord Patten) 為香港 喺加拿大環球郵報 撰文,標題為「This wasn’t Hong Kong’s promised path 」( 呢條 唔係之前承諾香港 既路)。
Article: http://www.theglobeandmail.com/globe-debate/hong-kongs-promised-path/article20899073/
Chris Patten, the last British governor of Hong Kong, is currently chancellor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
It is not wholly true to say that the eyes of the entire world are on Hong Kong. They would be if people in mainland China were allowed to know what’s happening in their country’s most successful city. But the Beijing government has tried to block any news about the Hong Kong democracy demonstrations from reaching the rest of the country – not exactly a sign of confidence on the part of China’s rulers in their system of authoritarian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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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ore suggesting a way forward for Hong Kong’s ham-fisted authorities, three things need to be made clear.
First, it is a slur on the integrity and principles of Hong Kong’s citizens to assert, as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propaganda machine does, that they are being manipulated by outside forces. What motivates Hong Kong’s tens of thousands of demonstrators is a passionate belief that they should be able to run their affairs as they were promised, choosing those who govern them in free and fair elections.
Second, others outside of Hong Kong have a legitimate interest in what happens in the city. Hong Kong is a great international centre, whose freedoms and autonomy were guaranteed in a treaty registered at the United Nations. In particular, the United Kingdom, the other party to this 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 sought and received guarantees that the survival of Hong Kong’s autonomy and liberties would be guaranteed for 50 years.
So it is ridiculous to suggest that British ministers and parliamentarians should keep their noses out of Hong Kong’s affairs. In fact, they have a right and a moral obligation to continue to check on whether China is keeping its side of the bargain – as, to be fair, it has mostly done so far.
But, third, the biggest problems have arisen because of a dispute about where Hong Kong’s promised path to democracy should take it, and when. When Hong Kongers were assured of universal suffrage, no one told them that it would not mean being able to choose for whom they could vote. No one said Iran was the democratic model China’s Communist bureaucracy had in mind, with Beijing authorized to exercise an effective veto over candidates.
In fact, that’s not what China itself had in mind. As early as 1993, China’s chief negotiator on Hong Kong, Lu Ping, told the newspaper People’s Daily, “The [method of universal suffrage] should be reported to [China’s Parliament] for the record, whereas the central government’s agreement is not necessary. How Hong Kong develops its democracy in the future is completely within the sphere of the autonomy of Hong Kong. The central government will not interfere.” The next year, China’s Foreign Ministry confirmed this.
The British Parliament summarized what had been said and promised in a report on Hong Kong in 2000.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therefore formally accepted that it is for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to determine the extent and nature of democracy in Hong Kong.”
So, what next?
The peaceful demonstrators in Hong Kong, with their umbrellas and refuse-collection bags, will not themselves be swept off the streets like garbage or bullied into submission by tear gas and pepper spray. Any attempt to do so would present a terrible and damaging picture of Hong Kong and China to the world, and would be an affront to all that China should aspire to be.
The Hong Kong authorities have gravely miscalculated the views of their citizens. Like the bad courtiers against whom Confucius warned, they went to Beijing and told the emperor what they thought he wanted to hear, not what the situation really was in the city. They must think again.
Under the existing plans, there is supposed to be a second phase of consultations on democratic development to follow what turned out to be a counterfeit start to the process. Hong Kong’s government should now offer its people a proper second round of consultation, one that is open and honest. Dialogue is the only sensible way forward. Hong Kong’s citizens are not irresponsible or unreasonable. A decent compromise that allows for elections that people can recognize as fair, not fixed, is surely available.
Young and old, the demonstrators in Hong Kong represent the city’s future. Their hopes are for a peaceful and prosperous life in which they can enjoy the freedoms and rule of law that they were promised. That is not only in the interest of their city; it is in China’s interest, too. Hong Kong’s future is the main issue, but so, too, is China’s honour and its standing in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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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定康 : This wasn’t Hong Kong’s promised p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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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日 星期五
changlap : 香港學運 需要武器援助嗎?
changlap : 香港學運 需要武器援助嗎?
※ 引述《 Mahoutsukai ( 魔法使い ) 》之銘言:
: 香港人雖然勇敢,但到底還是手無寸鐵
: 中南海要是一怒之下發狠,下場恐怕是 橫屍遍野後 戒嚴收場
: 鬼島的國民革命軍就算在爛,也是反共起家
: 依法應該要想辦法支援淪陷區民眾不是嗎?
: 外交部 和國防部是不是應該辦法 偷運武器 和補給入港支援 港民武裝?
: 因為這次民氣可用,就算反攻大陸不成,說不定至少有辦法收回香港
: 有沒有台灣政府 是不是有制定實質的 軍事援港計劃的 掛阿?
- - -
1.
changlap :
不用, 其實這理解相反了.
你想的應該就是像槍砲械彈那種「 武器」或者「 熱兵器」.
但是街頭抗爭 其實是完全相反的, 他是 冷兵器戰爭.
大家都知道 現代戰爭中, 到處都是破壞力強大的 械彈, 空軍, 火砲, 戰車等 極度專門化的 兵器. 這是我們現在認識的戰爭. 但在街頭抗爭中, 這些東西 一概就不能用, 不論抗爭 或鎮壓的雙方, 都有以下的限制.
1.避免殺人, 因為 在傳媒發達下, 殺人方會在道德 和輿論上失利
2.對攻擊裝備 有限制, 例如用 水炮, 警棍, 橡膠子彈, 催淚彈, 胡淑噴霧, 壓制致命性, 而且會抓戰俘 ( 拘捕)
3.防禦裝備 被實用性提升, 頭盔, 盾牌( 警察用), 護甲, 面罩等 面對非致命攻擊時都很有效
- - -
2.
在這種環境下, 差不多是 還原到 人類最古代的戰爭方式, 團體戰, 白兵戰, 仔細留意的話, 防暴警察所使用的戰術, 本身就很有古代戰爭的味道.
防暴警察 會結成 現代戰爭不會用的 方陣, 然後把盾牌置前, 以盾牌向前壓迫, 這其實就是 古代希臘羅馬時代的 重步兵戰術. 而發射催淚彈的, 就是投擲鏢槍的散兵, 同時也會有沒有裝備盾牌的警察支援, 大家的任務是不一樣的, 那些就是 輕步兵別動隊.
如果有留意外國的 街頭運動, 會發覺很有趣地, 抗爭者 慢慢也針對這種方陣 發展出對應的戰術, 也許是他們當中 有讀歷史的人, 找到其相近性吧? 很多古代會有的戰術, 在現代被重新發現.
- -
舉個例子 就是使用重裝備 和盾牌的 防暴警察, 他們的 防禦力堅強, 是源自其隊形的 密集 和紀律, 而弱點就是 欠缺機動性. 所以會出現 像是抗爭者對他們進行佯攻, 然後和他們刻意纏鬥, 潰散, 誘惑他們追擊,
因為一追擊陣型就無法維持, 便預備好另一群人 從側衝擊, 就有實際上 擊潰了 防暴警察 並奪去其裝備的例子.
- - -
3.
鎮壓 和抗爭 兩方用的 裝備, 基本上全是 冷兵器, 所以針對 冷兵器的方法, 突然也變得很流行. 例如 針對棍棒的防禦, 針對盾牌的突破方式, 這些 智慧 和技巧 都不可能 用於現代戰爭, 卻在現代 找到另外的 安身位置.
像今次香港的學運, 最有意思的是戰術的進化, 抗爭者 將警方留下的 抗馬 ( 防禦工事 ), 倒過來變成自己方的 防禦工事. 也出現了包圍, 反包圍, 佯攻引人集中後, 突擊另一個據點這些戰術.
- - -
4.
到底為何 這些年輕人 能夠有這樣的 變通能力, 我想也許是因為, 這些在電玩中長大的世代, 很早就玩過 即時戰略遊戲, 從中已經讓他們一些 戰術觀念 深入骨髓也說不定.
上面的例子展示的是, 很諷刺地, 大家認為 在現代戰場上 派不上用場的東西 ( 常說的「 空軍炸完 就打完了 陸軍有甚麼用 」), 例如 步操, 列陣, 刺槍術, 卻會在社運 ( 或鎮壓社運 ) 產生很巨大的用途. 這些東西用在戰場上是過時的, 在社運上卻是當令的.
故此有義務役的國家, 例如 南韓, 社運 都會比較激烈, 例如 韓農 對抗全球化那次, 香港第一次 見識到 這種形式的抗爭, 香港人之前認為, 街頭抗爭就是無序的「 亂民」, 但韓農 卻表現出, 經歷過多次歷練後, 抗爭者 可以進化為一群有紀律 和戰術的「 部隊」.
也許臺灣人 能貢獻的, 關於這些經驗 和智慧, 或者能 從軍事生活學到的 某些東西, 才是最有用途的也說不定.
source :
changlap : 鎮壓 和抗爭兩方用的裝備, 基本上全是冷兵器
http://chenglap-blog.logdown.com/posts/235302-hong-kong-student-needs-arms-aid
※ 引述《 Mahoutsukai ( 魔法使い ) 》之銘言:
: 香港人雖然勇敢,但到底還是手無寸鐵
: 中南海要是一怒之下發狠,下場恐怕是 橫屍遍野後 戒嚴收場
: 鬼島的國民革命軍就算在爛,也是反共起家
: 依法應該要想辦法支援淪陷區民眾不是嗎?
: 外交部 和國防部是不是應該辦法 偷運武器 和補給入港支援 港民武裝?
: 因為這次民氣可用,就算反攻大陸不成,說不定至少有辦法收回香港
: 有沒有台灣政府 是不是有制定實質的 軍事援港計劃的 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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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anglap :
不用, 其實這理解相反了.
你想的應該就是像槍砲械彈那種「 武器」或者「 熱兵器」.
但是街頭抗爭 其實是完全相反的, 他是 冷兵器戰爭.
大家都知道 現代戰爭中, 到處都是破壞力強大的 械彈, 空軍, 火砲, 戰車等 極度專門化的 兵器. 這是我們現在認識的戰爭. 但在街頭抗爭中, 這些東西 一概就不能用, 不論抗爭 或鎮壓的雙方, 都有以下的限制.
1.避免殺人, 因為 在傳媒發達下, 殺人方會在道德 和輿論上失利
2.對攻擊裝備 有限制, 例如用 水炮, 警棍, 橡膠子彈, 催淚彈, 胡淑噴霧, 壓制致命性, 而且會抓戰俘 ( 拘捕)
3.防禦裝備 被實用性提升, 頭盔, 盾牌( 警察用), 護甲, 面罩等 面對非致命攻擊時都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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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這種環境下, 差不多是 還原到 人類最古代的戰爭方式, 團體戰, 白兵戰, 仔細留意的話, 防暴警察所使用的戰術, 本身就很有古代戰爭的味道.
防暴警察 會結成 現代戰爭不會用的 方陣, 然後把盾牌置前, 以盾牌向前壓迫, 這其實就是 古代希臘羅馬時代的 重步兵戰術. 而發射催淚彈的, 就是投擲鏢槍的散兵, 同時也會有沒有裝備盾牌的警察支援, 大家的任務是不一樣的, 那些就是 輕步兵別動隊.
如果有留意外國的 街頭運動, 會發覺很有趣地, 抗爭者 慢慢也針對這種方陣 發展出對應的戰術, 也許是他們當中 有讀歷史的人, 找到其相近性吧? 很多古代會有的戰術, 在現代被重新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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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 就是使用重裝備 和盾牌的 防暴警察, 他們的 防禦力堅強, 是源自其隊形的 密集 和紀律, 而弱點就是 欠缺機動性. 所以會出現 像是抗爭者對他們進行佯攻, 然後和他們刻意纏鬥, 潰散, 誘惑他們追擊,
因為一追擊陣型就無法維持, 便預備好另一群人 從側衝擊, 就有實際上 擊潰了 防暴警察 並奪去其裝備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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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鎮壓 和抗爭 兩方用的 裝備, 基本上全是 冷兵器, 所以針對 冷兵器的方法, 突然也變得很流行. 例如 針對棍棒的防禦, 針對盾牌的突破方式, 這些 智慧 和技巧 都不可能 用於現代戰爭, 卻在現代 找到另外的 安身位置.
像今次香港的學運, 最有意思的是戰術的進化, 抗爭者 將警方留下的 抗馬 ( 防禦工事 ), 倒過來變成自己方的 防禦工事. 也出現了包圍, 反包圍, 佯攻引人集中後, 突擊另一個據點這些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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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到底為何 這些年輕人 能夠有這樣的 變通能力, 我想也許是因為, 這些在電玩中長大的世代, 很早就玩過 即時戰略遊戲, 從中已經讓他們一些 戰術觀念 深入骨髓也說不定.
上面的例子展示的是, 很諷刺地, 大家認為 在現代戰場上 派不上用場的東西 ( 常說的「 空軍炸完 就打完了 陸軍有甚麼用 」), 例如 步操, 列陣, 刺槍術, 卻會在社運 ( 或鎮壓社運 ) 產生很巨大的用途. 這些東西用在戰場上是過時的, 在社運上卻是當令的.
故此有義務役的國家, 例如 南韓, 社運 都會比較激烈, 例如 韓農 對抗全球化那次, 香港第一次 見識到 這種形式的抗爭, 香港人之前認為, 街頭抗爭就是無序的「 亂民」, 但韓農 卻表現出, 經歷過多次歷練後, 抗爭者 可以進化為一群有紀律 和戰術的「 部隊」.
也許臺灣人 能貢獻的, 關於這些經驗 和智慧, 或者能 從軍事生活學到的 某些東西, 才是最有用途的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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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lap : 鎮壓 和抗爭兩方用的裝備, 基本上全是冷兵器
http://chenglap-blog.logdown.com/posts/235302-hong-kong-student-needs-arm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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