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4日 星期四

論存三統, 明見董子書, 並不始於何休, 據其說, 足知古時二帝三王, 本無一定。

論存三統, 明見董子書, 並不始於何休, 據其說, 足知古時二帝三王, 本無一定。


何氏文諡例 : 春秋有五始, 三科九旨, 七等, 六輔, 二類之義。 三科九旨,尤為閎大。


文諡例,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當新王。 此一科三旨也。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二科六旨也。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


宋氏之注春秋說三科者,一曰 張三世,二曰 存三統,三曰 異外內,是三科也。九旨者,一曰時,二曰月,三曰日,四曰王,五曰天王,六曰天子,七曰譏,八曰貶,九曰絕。


何氏九旨在三科之內, 宋氏九旨在三科之外,其說亦無大異。 而三科之義,已見董子之書。 楚莊王篇曰 : 春秋分十二世以為三等。有見,有聞,有傳聞。 有見三世,有聞四世,有傳聞五世。


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見也。 襄成宣文,君子之所聞也。 僖閔莊桓隱,君子之所傳聞也。 所見六十一年,所聞八十五年,所傳聞九十六年。此 張三世之義。


王道篇曰 : 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 言自近者始也。 此 異外內之義。


三代改制質文篇曰 :  春秋應天作新王之事,時正黑統。 王魯尚黑,絀夏新周故宋。 又曰 : 春秋上絀夏,下存周,以春秋當新王。春秋當新王者奈何?  曰 王者之法,必正號絀王謂之帝,封其後以小國,使奉祀之。 下存二王之後以大國,使服其服,行其禮樂,稱客而朝。


故同時稱帝者五,稱王者三。 所以昭五端,通三統也。 是故周人之王,尚推神農為九皇,而改號軒轅謂之黃帝,因存帝顓頊帝嚳帝堯之帝號,絀虞而號舜曰帝舜,錄五這以小國。


下存禹之後於杞,存湯之於後宋,以方百里,爵號公,皆使服其服,行其禮樂,稱先王客而朝。


春秋作新王之事,變周之制,當正黑統,而殷周為王者之後,絀夏改號禹,謂之帝禹。 錄其後以小國,故曰絀夏存周。 以春秋當新王,此存三統之義。


錫瑞案 :存三統尤為世所駭怪,不知此是古時通禮,並非春秋創舉。 以董子書推之,古王者興,當封前二代子孫以大國,為二王後,並當代之王為三王。


又推其前五代為五帝,封其後以小國,又推其前為九皇,封其後為附庸。 又其前則為民。 殷周以上皆然。


然則有繼周而王者,當封殷周為二王後,改號夏禹為帝。 春秋託王於魯。 為繼周者立法,  當封夏之後以小國,故曰絀夏。封周之後為二王後,故曰絀周。 此本推遷之次應然。


春秋存三統,實原於古制。逮漢以後,不更循此推遷之次。,人但習見周一代之製,遂以五帝三王為一定之號。 於是尚書大傳舜乃稱王,解者不得其說。


周禮先後鄭注引九皇六十四民。 疏家不能證明,蓋古義之湮晦久矣。 晉王接,宋蘇軾陳振孫,皆疑黜周王魯,公羊無明文,以何休為公羊罪人,不知存三統明見董子書,並不始於何休。


公羊傳雖無明文,董子與胡毋生同時,其著書在公羊初著竹帛之時,必是先師口傳大義。 據其書可知古時五帝三王,並無一定,猶親廟之祧遷,後世古制不行,人遂不得其說。


學者試取董書三代改制質文篇,深思而熟讀之,乃知春秋損益四代,立一王之法,其制度纖悉具備,誠非空言義理者所能解也。

皮錫瑞 : 經學通論 -- 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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